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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3 08:00:52

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举办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鲁教职字[2009]1【发布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02.05【实施日期】2009.02.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举办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意见(鲁教职字〔20091号)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有关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展现学生的职业素养和技术动手能力,促进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扩大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联合决定,自2009年起,每年举办一次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重要意义1/4
(一)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各项要求的重要措施,是对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再一次大推动和大检阅。“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各级教育、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经贸等部门,围绕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形成了“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十、百、千”建设工程,启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各职业院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挖掘自身办学潜力,依靠部门、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努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使我省的职业教育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联合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会对进一步宣传职业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巩固和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具有更加重要意义。(二)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我省职业教育工作方面的一项新的重大制度设计。通过举办技能大赛,把多年来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逐步探索出来的具有山东特色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经验和做法加以制度化和规范化。这是职业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是我们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也是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重大制度创新。(三)举办全省技能大赛,是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展示职业教育技能培养,积极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各级教育、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经贸等部门和职业院校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教育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强化学生技能水平。通过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进一步深化落实“政府统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办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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