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政务服务AB岗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16

唐山市丰南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务服务AB岗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推动效能建设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实行两个岗位之间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工作制度。当A岗责任人因故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及时处置办理政务服务窗口业务。 第三条 AB岗之间职责明确,工作到位。
(一)A岗责任人因故离岗,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情况特殊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
(二)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要履行A岗职责,同时做好本岗工作,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三)B岗不能当场处置的,要及时向委办公室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办法,不得无故延误;
(四)A岗回到工作岗位后,B岗应及时向A岗交接工作; (五)B岗在工作量较小的情况下,要主动承担收件、发件、咨询等简单工作,以尽快熟悉A岗工作内容。
第四条 实行AB岗工作制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延误工作的正常办理。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条 AB岗之间要互相传授业务知识、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B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能及时顶岗,顺畅运作。

7、政务服务AB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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