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地税

发布时间:2019-03-05 21:37:10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赣人社发[2012]53

【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2.06.21

【实施日期】2012.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赣人社发〔201253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全省地税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收好税、服好务、执好法、带好队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力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克已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绩卓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调动广大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决定,授予南昌市地方税务局等30个单位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胡爱国等50名同志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市(厅)级劳动模范待遇。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省地税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全省地税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见贤思齐,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切实把地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1、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名单(30个)

2、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50名)

附件1

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名单(30个)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南昌市东湖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南昌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九江市地方税务局

瑞昌市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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