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

发布时间:2015-04-12 20:01:57

西安科技大学失物招领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



一、前言

西安科技大学,我们共同生活的园地。每一天我们忙碌的奔波着,为生活、为学业、为事业,于是一遍一遍的奋进在路上,我们无谓疲倦,无谓劳苦,然而却有这样一件事时常困扰着我们,打乱我们的行程。许多同学都有类似的经历:忙碌中丢失了东西,偏偏又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来寻回物品。尤其当物品很贵重或者很重要、有特殊意义时,就更是干着急了。偶然拾得他人物品的同学纵然有心归还物品,也别无他法。现在的科大,有些系统还不够完善。这就急需一个系统、完善、行之有效的失物招领体系的建立。

失物招领中心就是在广大科大师生的强烈呼声中建立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

失物招领中心的基本工作模式是:每天由工作人员收回和派发失物,对同学们的拾获和丢失物品情况做好登记。对于拾得物品者,根据个人意愿,可将拾得物品交由中心保管或自行保管;若自行保管,则对其进行跟踪调查。每隔一段时间,对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整理,通过失物招领中心微信平台向外公布信息。在整理过程中或信息发布后,发现拾失双方有信息相符情况的,立即联系双方进行协调对接。另外,中心还将对教学楼、学生食堂、图书馆、公寓楼、体育馆等招领物品处进行收集和登记,确保尽快返还到失主手中。

失物招领中心以“服务广大学生”为根本目标,希望能为师生们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以方便师生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们会尽量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使您的前进道路上少一些彷徨,多一些信任和友情。

二、活动日期安排(具体另定)

每年上学期:

1.纳新后正式运作;

2.每隔三周进行一次失物招领摆摊

3.办公室进行统计、入库;

4.失物招领工作直到放假;

下学期:

1.开学第一周安排值班;

2.第二周正式运作;

3.每隔三周进行一次失物招领摆摊

4.办公室进行统计、入库;

5.失物招领工作直到放假;

三、宣传方案

(一)、前期宣传

1.传统媒介宣传

1)制作画板,详细介绍失物招领中心主要工作流程(海报张贴后可寄存在办公室,后期可利用),之后于每学期新生开学时张贴于骊绣苑正门。另在其他学生居住集中、活动密集,面向学生宣传方便的地点如各个宿舍楼公告栏等地张贴内容精炼的小型宣传海报。(海报由宣传部绘制)

2)在对中心成立作材料式宣传的同时,中心人员将与教学区物业管理人员、各栋楼管理员、学生食堂负责人等事先磋商,使管理员先行了解中心活动流程和活动启动后相关的实施细则,提前做好活动必要的联系工作,以保证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3)活动前若干天在食堂广场前设立垂询点以供咨询,让广大师生对中心工作环节有初步的了解并提出对中心工作的宝贵意见。垂询点选择表达能力强的干事向学校师生们详细解释活动细则及注意事项等。

2.平面媒介、校园媒体对活动的宣传

1)通过学校青年志愿者大队、校学生会进行宣传,尽量争取到广大学生对中心的关注。

2)与广播台联系,在人流高峰时期播放对失物招领中心的宣传。

(二)、试行阶段宣传

1.试行阶段收取失物的活动为每天到教学区、图书馆、学生食堂、图书馆收取一次,起到提高知名度、扩大公信力和与合作的失物收取方相互熟悉的作用,待活动正式运行阶段再改为定期收取。

2.反馈信息

及时与学生食堂经理和图书馆负责人联系,得到对失物招领物品落实状况的了解以及他们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意见反馈表),以提高活动的权威,并指导接下来的工作。

3.媒体宣传

①继续保持与校园媒体的联系,邀请其为失物招领中心进行跟踪报道。

②网络媒体上关于活动的内容及时更新,请外联部部长帮助解决,对试行阶段进行详尽的介绍和反馈。

(三)、正式阶段的宣传

1.收取失物的活动改为定期进行,并定期对失物上表张贴。

2.网络宣传

1)在科大校园网站开论坛(外联部帮忙),方便中心人员的内部交流以及失主、寻获者和中心工作人员的沟通。

2)设立QQ群,此QQ群除中心工作人员加入外,也对外公开,欢迎广大学子的加入,方便失主、寻获者和中心工作人员的沟通,及时找回丢失物品。

3.原始方式宣传的跟进

1)在中心未完全形成规模这段时间内,适时张贴宣传标语、海报。

2 平时工作人员值班,收取失物时要进行形象宣传,工作人员要佩带工作证。(工作证统一用校学生会工作牌)

3 一段时间内做问卷调查,宣传工作兼收集意见。

4.部门形象的树立

1)正式阶段开始后,在骊绣苑设置失物招领中心的特别标志(以示区别),购置必要用具,给到中心交物或取物的同学以良好、专业的印象。

2)举行失物招领主题活动,届时在食堂前广场组织相关活动进行宣传(具体时间可定为每年新生开学时期)。

四、活动流程

()总流程

丢失物品同学于值班时间到失物招领中心进行登记,内容包括丢失物品的时间、地点、丢失物品特征等(见失物登记表)。若遇到较为紧急的情况,丢失物品的同学可联系校学生会生活部当天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联系方式进行公示)。

拾到物品的同学可随时将物品交予我们。在值班时间送来的物品,我们将根据同学留下的信息在招领信息表上做好登记。

中心工作人员定期对同学们的拾获和丢失物品情况进行整理,通过失物招领中心信息栏向外公布信息。在整理过程中或信息发布后,发现拾失双方有信息相符情况的,立即予以失物归还,并做好相关登记。

(当同学丢失物品已找回时,工作人员要在失物登记表对接一栏做好记录。)

对于同学自行保留物品处理权的情况,中心将对其进行跟踪调查,确保拾失双方完成无误对接。考虑到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可能出现冒领的情况),中心将不予于提倡。

注:到中心登记及认领失物者须带一卡通或相关证件。

(二)中心人员工作流程:

我们失物招领中心有一个规范的工作标准。对于同学丢失或拾到的物品要做好登记和整理。定期分组固定到教学楼、餐厅服务台、图书馆、宿舍管理处、行政楼、体育馆等招领物品处进行收集和登记同学丢失的物品。每周对同学们的登记作一整理,方便以后查阅。

五、失物招领中心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失物招领中心是由校学生会、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生活部负责运营,其他部门协助实施。

第二章 工作人员职责

第二条 中心值班时间为周一到周日11:30-13:001730-18:30

第三条 值班地点为骊绣苑一楼总服务台。

第三条 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对同学们的各种失物信息和招领信息做好记录,并由前来登记同学签字确认。

第四条 根据拾获物品者意愿,失物可由拾获物品者保留处理权,并自行保管;也可由拾获物品者将处理权转移给本中心,并由本中心保管,由中心开具相关证明。对于保留处理权的,中心人员将做好跟踪工作;对于取得处理权的,在该物品得到处理后,将相关信息告知拾获该物品者。

第五条 中心值班人员能对登记情况进行现场对接确认的,应安排双方进行对接,确保排除对接地点不在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 中心人员于值班工作结束后,将近日登记信息与值班期间的登记信息进行对比整理,发现失物和招领信息相符能实现对接的,应于当天通知相关人员,并协调双方进行对接。

第七条 不能实现对接,先根据登记的招领信息和物品特征,贴出告示,等待失主前来认领。如能判断出失主身份的物品,当日值班人员应于登记当日将失物归还失主。

第八条 每隔一定时间,将失物招领信息进行整理,对于未实现对接的信息向外公布。

第三章 丢失物品者须知

第九条 如果您不慎遗失了物品,您可在本中心登记失物信息。并对您登记的遗失物品的详细情况确认签字。但您必须保证所登记和寻找物品为本人(或您的委托人)所有,如因冒领或误领而造成的后果由您承担。

第十条 如果本中心人员能现场确认您的失物已被人拾得并已在本中心登记,我们将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如果我们得到与您的失物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您,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 如果您的失物在本中心最近的一次信息发布之时还没登记,本中心会将您的信息及时向外公布。

第十三条 如果您未通过本中心与拾获了您失物的人直接联系,找回了您的失物,请您及时告知我们相关情况,以便于我们对您的失物信息的了解和本中心信息的整理。

第四章 拾得物品者须知

第十四条 如果您拾获了他人不慎遗失的物品,您可在本中心登记招领信息。

第十五条 您必须保证所招领物品为合法所得。一旦因招领物品的来路问题与失主产生纠纷,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对于您将失物处理权转交给本中心的物品,在本中心确认失主后,将直接归还该物品,并及时通知您关于该物品的处理情况。

第十七条 对于您保留处理权的物品,该物品将由您自行保管。如果能现场确认失主已在本中心登记,我们将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您和失主的情况予以解决。

第十八条 对于您保留处理权的物品,如果得到与您拾获物品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您,并协调双方进行对接。

第十九条 如果您拾获的物品在最近的信息发布之时还未进行公布,本中心将会在下次更新时进行公布。

第二十条 如果您未通过本中心与物品的失主直接联系,并得到了问题的解决,希望您及时告知相关情况,以便于对中心信息及时进行整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在非值班时间的失物招领信息登记,请通过我们公布的电话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科技大学失物招领中心所有。

六、失物招领中心分工负责安排

部门成员分为中心值班人员和非中心值班人员。中心值班人员是指当天在中心值班的人员。非中心值班人员是指固定到各收取点收集失物的人员,并将所收集物品直接交给当天的中心值班人员登记整理,而自己当天则无需值班。

(一)中心值班人员工作安排:

1、全体部门成员实行值班制度,每天分为两班,即11:30-130017:30-18:30每班为两名干事,具体安排见生活部干事值班安排表。

2、值班人员对于丢失和拾到的物品以及非中心值班人员到学校各地点收到的物品要做好登记(失物登记表和招领登记表),并将拾到的物品整理好,贴上标签并编号,统一放置。

3、值班人员须联系当天收集失物人员询问失物收集情况。

4、负责中心的布置与卫生状况的维护。

5、值班结束后,公布招领信息、失物信息,把信息转给下个值班人员。

(二)非中心值班人员工作安排:

部分部门成员实行值班制度,参与到各收取点失物收集活动中。负责当天非中心渠道的失物收集活动,实行责任到人制度,划分责任区,区域划分标准见招新后第一次大会。

(三)财务人员工作安排:(两名)

负责中心所需物品的采购,采购前征得主管部长同意,采购时记得索要发票。

要点:

1、值班人员应该认真负责,主动、热情地做好各项工作。

2、职权范围内给予大家充分的自由度,各人(团队)自由制定工作流程和方式,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规范的体系。比如,在财物的保管与维护方面,物品的摆放、归类等等,都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流程和制度。

3、各项工作需要相关人员提供协助和配合的,应热情地予以帮助,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工作的最终完成负全责。

4、定期对各成员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表现优秀者进行奖励,对表现有待提高者鼓励改进。

失物登记表:

1、失物登记表“备注”一栏的填写:

①若失主自己找到,则登记“已找到

②若中心招领物品中有与之对应物品,对接成功,则填写对接物品的编号和对接时间,并在“对接”栏填“是” [编号规则见附表]

招领登记表:

1、详细信息一栏务必填写清楚,以方便对接和整理。

2、招领登记表“对接”一栏内注明是否对接上,若有编号,注明编号。

3、每张新的招领登记表登记一件物品,若不确定几件物品是同一个人丢失的,应分别登记。即使有人上交物品后,不愿登记,也应自行为其登记已知信息(如:编号、详细信息等)。

4、原则上,招领物品应由中心保管,如果招领人意愿强烈,要求由其本人保管物品的,在备注栏注明。

5、在登记招领登记表的同时,要将相关信息转载到招领物品一览表上。若是上一班值班人员忘记登记,下一班的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登记。

6、每件招领物登记后,用标签纸写上编号,贴在物品上。对于较贵重物品,必须由当前值班人员在本次值班时间内通知部长做好保管。若一时联系不到,要妥善保管好,并在当天完成入柜事宜。

7、贴标签时要切记不要损害招领物品或是给失主带来不便,如:将标签贴到眼镜面上。

8 、如果来中心交招领物品的同学要求开具接收物品证明,中心工作人员应给其开具接收物品证明,证明的登记人应为学生会失物招领中心人员,方便日后责任的确定。所有证明一律须签字。

其他:

1、有同学前来进行失物登记,有以下三种情况:

A.查看“招领物品整理一览表”,并查找 “招领登记表”中的详细信息(一般针对较为贵重物品)

B.直接查找物品。(一般针对非贵重物品)

C.上述两种情况下未找到物品,让失主等待通知

2、当失主领取柜中存放的物品(一般为较贵重物品)时,由值班人员对照招领表中信息,进行认真判断并对接,然后登记在案。

3、失主前来领取招领物,并且确认对接后,必须让其在失物登记表上登记,同时在对接表上签字。

4、如果招领人选择自行保管的,即必须现场确认后才能予以对接的,应由当前值班人员安排双方确认物品并实现对接,此时,招领人和领取人都应在对接表上签字确认。

5、明确失主身份的招领物应由当前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失主,并告知其尽快来中心领取,并做好相关登记。

6、对接后,失主领取招领物并进行登记时,必须出示一卡通或相关证件。

7、物及招领的信息发布应使用统一的A4纸。所需公布的信息,应在值班人员进行整理后打印并及时张贴在中心信息栏上。

附表:招领编号:以Z0904008为例,Z代表招领物品(Zhaoling的第一个字母的大写),09代表09年,04代表4月,008代表本月收到的第8件物品,总起来就是0904月收到的第8件招领物品。

失物编号:基本上同招领编号,只不过是用SShiwu)来代表失物。其他都同招领编号一样。

西安科技大学失物招领中心制

二零一四年八月

失物招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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