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遵纪守法的青少年

发布时间:2013-11-29 19:51:37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青少年

各位同学:

早上好!

趁今天这个机会,我就青少年犯罪问题跟大家交流交流,使同学们对当今社会青少年犯罪状况有一些初步的了解,促使同学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克服不良障碍,健康成长,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年和已满18周岁至25周岁的青年实施了触犯《刑法》而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已满14周岁又未满18周岁的人在司法实践中是未成年人。有资料显示,我国1980—198910年间,14—25岁年龄段的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重一直维持在70%以上,自1990年以来的近10余年,这一比重虽有所下降,但仍维持在65%左右。这中间,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我们在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也经常看到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报道,其中不少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

下面我跟同学们讲几则真实的案例,以便同学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有一些了解。

2003年北京市一名17岁少年因沉浸于网络,学习成绩陡然下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那是奶奶为他准备的早点钱。

2001325,未满18周岁的黄某和丁某等3名少年一起来到金华一家小录像厅,他们目的很明确:杀掉独自一人守店的店主姜某,抢光店里的钱。晚上,他们佯装看通宵录像,当姜某关掉店门进里屋打扫卫生,黄某3人突然站起来卡住其脖子,用拳头和板凳猛击她的头部和身体直至姜死亡。

2002107,福清市警方接到报案:13岁的陈某被绑架,要求家属20万元人民币赎金。警方破案后查明,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很简单,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陈某便召集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的郭某、黄某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陈某殴打杀害后,用摩托车将尸体载到某水库,将尸体用绳子捆绑连同石头一起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打勒索电话索要20万元。

2003425,温州永嘉黄田某中学徐某等组建了一个名为“十三鹰”的学生团伙。因徐某所在“十三鹰”与另一学生团伙“十八党”的对抗中败北,他们觉得如果有一支枪在手便可扭转败势。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筹资买枪并将枪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青少年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件,给家庭、学校以及社会敲响了警钟。从刚才的案例不难看出,青少年犯罪无论从动机、形式、手段等方面都是令人深思的。

青少年特点也很明显:

1、疯狂性。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并且逞强好胜,在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2、突发性。犯罪动机比较简单,随意性强。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不善于控制自己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

3、残忍性。青少年突发犯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

4、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奇,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我以前曾办过一个案子,初中三年级的两个男同学因为打篮球碰撞而发生口角继而对打起来,其中吃亏一方男生说:“有本事你等着,晚7点见。”为了证明自己天不怕地不怕,两人瞒着老师、家长在晚上有见面,结果其中一男生用家里带出来的西瓜刀将另一男生捅成重伤。为了泄一时之愤,却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这也可见青少年犯罪的盲目性和不计后果性。

当然青少年犯罪成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是一些青少年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的影响。经受不住各种不良诱惑,走上犯罪的道路。二是目前文化市场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健康的社会文化生活,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许多青少年正是由于剧情的指引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犯罪行为。三是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四是法制道德教育滞后,加上青少年自身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目前很多学校有一些辍学的闲散青年,他们一时找不到工作或根本不务正业,于是在学校周边对一些学生进行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对一些学生造成不法侵害。从查获情况来看,多数学生因害怕被殴打或被报复,而拿出钱物;一些学生因性格耿直,而直接与这些闲散青年发生冲突,自己受到暴力伤害;更有一些学生因碍于情面,直接为外面辍学的人员提供信息,哪个有钱,哪个没钱,或自己在某些事情感到吃亏后,找外面的辍学人员帮忙对付哪个同学等等,是非不分,与社会闲散人员在一起吃喝玩乐,染上不良习气。

如何更好地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供同学们参考:

1、自我教育、自我规范。青少年要努力积极向上,警醒自我,力除影响自身发展的弊端,如奢、惰、娇、贪、散、假、妒、黄、毒、赌等。

2、自我保护,自我预防。对于受到的一些不法侵害,应该报警或马上报告老师。不要与这些不良青年正面冲突,不要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交往,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追求高尚的精神文化,理性思考问题。要努力克服心理状态不稳定,控制力不强,遇到挑衅时格外烦躁,喜欢寻求刺激的弱点,正视法律和道德,不断丰富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

4、塌实做人。面对父母的宠爱,同学们自己要有一个标准,不要贪慕虚荣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

据最新统计,当前我们省仅关押在看守所的不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就有2600多人,所以,社会不是完全放任自由的,法律永远在无形中制约人们的行为,同学们一定要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

希望育华学校的同学们能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青少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