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

发布时间:2023-03-18 20:52:46

吉林大学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
评定计分办法及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的科学化水平,正确引导全院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面落实新的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现对学院以往奖助学金评定计分办法及规定修改完善如下:
一、科研成果计分方法
所报成果截至当年930日,必须是在读期间发表且第一署名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上一年度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的研究生仍可在本年度参评但成果不得重复使用。上一年度没有获得某类奖学金或助学金的研究生该年度成果仍可在本年度使用参评此类奖学金或助学金。
(一)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所列期刊上发表文章,综合分每篇文章计1n2×8分(n为作者排序数);
(二)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核心版)》所列期刊上发表文章,综合分每篇文章计1/n2×5分(n为作者排序数);
(三)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期刊上发表文章,综合分每篇文章计1/n2×3分(n为作者排序数);
(四)SCI期刊发表论文者,每篇文章计分:影响因子×权重系数×1/n2分(n为作者排序数,分区以当年校发学术业绩奖学金通知的列表为准)。
类别1234

(五)省部级以上成果每项计分:如获得一等奖记20分即1/n2×20分,二等奖记15分即1/n2×15分,三等奖记10分即1/n2×10分;
权重系数4020128
(六)授权专利每项计分:1.5×1/n2×20分(n为参与者排序数),公示期的未授权专利每项计分:1/n2×5分(n为参与者排序数),专利计分原则以授权和公示期时间为准。
注:
1、在进行奖助学金评选时,各类论文及成果只有第一署名作者及并列第一作者(前三人有效,不含通讯作者)计分,其余人员不予计分。当年同一导师名下的同一层次研究生的同一文章及专利在评某项奖助学金时只可使用一次(用于一名学生)。
2、研究型论文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综述及报告类文章按照上述评分标准的1/2算;摘要按照上述评分标准1/4计算。
3、科研成果及专利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吉林大学。同一成果在计分时只记一次,就高不就低。
二、综合表现计分方法
为鼓励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奖学金评定时,对科研能力突出,政治思想过硬,织纪律性强,热心为广大研究生服务,积极参加研究生团学组织活动和其它社会公益事业,为培养单位、学校和学部获得荣誉的同学予以计分。上一年度获得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仍可在本年度参评但是计分不得重复。
(一)对上一学年度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党支部骨干及社团负责人增加职务评分(优秀比例20%10分、良好比例60%8分、一般比例20%6分)。
(二)上一学年度,代表学部、培养单位,参与学校、学部文体竞赛,优秀组织者和优秀者计3/次(优秀组织者1-3/次,优秀者不超10%,会场保障者计2/次,其它参与者计2/次,对于获奖者视获奖情况计1/奖级或名次×5分,此处可以累积计分,但累积计分不得超过5//次。获奖者可加参与分与获奖分累积分(如获得二等奖或第二名,则计2+1/2×5
(三)积极参加学院和学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学术报告会及研究生志愿扫雪除外),优秀组织者和优秀者计3/次(优秀组织者1-3/次,优秀者不超10%),会场保障者计2/次,其它参与者计2/次,对于获奖者视获奖情况分别:一等奖或第一名加3分,二等

吉林大学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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