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新工委发〔2010〕54号

发布时间:2012-04-06 04:43:28

渝新工委发〔201054

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委

关于林海清等同志党内职务任免的批复

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关于唐建华等同志党内职务任免的建议函〉》(渝公政函201071)和你委《关于林海清等同志党内职务任免的请示》(渝公经开委20103号)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

任命:

林海清同志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委员会委员、书记;

左敏同志为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委员会委员。

免去:

唐建华同志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委员会委员、书记职务;

张侃同志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此复

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委

201085

主题词:党的基层组织 党内职务 任免 批复

抄送: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

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委办公室     201085印发

渝新工委发〔201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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