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新工委发〔2010〕54号
发布时间:2012-04-06 04: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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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新工委发〔2010〕54号
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委
关于林海清等同志党内职务任免的批复
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关于唐建华等同志党内职务任免的建议函〉》(渝公政函〔2010〕71号)和你委《关于林海清等同志党内职务任免的请示》(渝公经开委〔2010〕3号)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
任命:
林海清同志为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委员会委员、书记;
左敏同志为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委员会委员。
免去:
唐建华同志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委员会委员、书记职务;
张侃同志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此复
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委
2010年8月5日
主题词:党的基层组织 党内职务 任免 批复
抄送: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
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委办公室 2010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