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收治疾病范围标准及转出标准

发布时间:2015-03-19 19:47:55

南阳胸科医院重症医学科(ICU/SICU)收治疾病范围标准及转出标准

一、重症医学科收治范围及标准:重症医学科(ICU/SICU)负责收治危重病人,凡生命体征不稳定且有抢救希望者,可入ICU/SICU。原则上待血液动力学稳定及呼吸通道建立后转入ICU/SICU,以免在转运途中发生危险。

.具体疾病:

()各种严重休克

()严重心力衰竭

()严重心肌梗塞

()严重心律失常

()急性肺损伤,ARDS

()严重呼吸衰竭

()严重急性肾功能不全

()严重肝功能不全;

()MODS(MOF)

()DIC

(11)严重代谢功能障碍

(12)各种原因(脑出血、脑梗塞、颅脑损伤等)导致的昏迷

(13)严重体液失衡

(14)各种严重中毒

(15)严重中暑

(16)严重创伤及多发伤

(17)挤压综合征

(18)脂肪栓塞综合征

(19)严重产科并发征

(二十)心肺脑复苏术后

(二十一)重大手术、操作、全麻等术后。

. 重症医学科转出标准:符合下列标准的病人经主诊组长同意后即可转出重症医学科:

1.病人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它专科进一步诊断治疗。

2.病情转入慢性状态。

3.手术后病人病情稳定。

4.病人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

重症医学科收治疾病范围标准及转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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