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收治疾病范围标准及转出标准
发布时间:2015-03-19 19:47:55
发布时间:2015-03-19 19:47:55
南阳胸科医院重症医学科(ICU/SICU)收治疾病范围标准及转出标准
一、重症医学科收治范围及标准:重症医学科(ICU/SICU)负责收治危重病人,凡生命体征不稳定且有抢救希望者,可入ICU/SICU。原则上待血液动力学稳定及呼吸通道建立后转入ICU/SICU,以免在转运途中发生危险。
一.具体疾病:
(一)各种严重休克
(二)严重心力衰竭
(三)严重心肌梗塞
(四)严重心律失常
(五)急性肺损伤,ARDS
(六)严重呼吸衰竭
(七)严重急性肾功能不全
(八)严重肝功能不全;
(九)MODS(MOF)
(十)DIC
(11)严重代谢功能障碍
(12)各种原因(脑出血、脑梗塞、颅脑损伤等)导致的昏迷
(13)严重体液失衡
(14)各种严重中毒
(15)严重中暑
(16)严重创伤及多发伤
(17)挤压综合征
(18)脂肪栓塞综合征
(19)严重产科并发征
(二十)心肺脑复苏术后
(二十一)重大手术、操作、全麻等术后。
二. 重症医学科转出标准:符合下列标准的病人经主诊组长同意后即可转出重症医学科:
1.病人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它专科进一步诊断治疗。
2.病情转入慢性状态。
3.手术后病人病情稳定。
4.病人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