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堂社区居民公约

发布时间:2014-06-04 08:39:36

杨堂社区居民公约

尊敬的各位居民你们好: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保障我社区居民实行自治,由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社区两委干部在工作中需要你们以真诚的心来配合和支持我们干好每一件事,完成好每一项工作,工作中,我们难免有不周到和想不到的地方,不能使每位居民都满意,但在您的支持和鼓励下,我们会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尽量不辜负您对我们的信任,请让我们紧密团结一起,以一颗善良、真诚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件事,把我们的村庄建设成一个繁荣、美丽的家园,现依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居民自治章程》之规定,着重强调当前与我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息息相关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制定符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望遵照执行: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每个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赌博,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五条: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和购置各种枪支,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拾捡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六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销售、宣传淫秽物品,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严禁私自砍伐林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损害他人利益。

第八条: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第九条: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社区短期居住的应向社区汇报,,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①按以下办法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②情节严重,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干部批评教育。

二、村风民俗

第一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第三条:不请神弄鬼,不算卦相面。不看风水、不迷信和不听、不看淫秽书刊、音像。

第四条: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

第五条: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美化)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不随地倒垃圾,为保街道畅通道路两侧不准长期堆放沙石、柴、草等。

第六条: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倡全民健身活动。提倡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扶老携幼,加强自身修养,学习科学文化、社会知识,跟上社会步伐,用自身知识影响老一代,教育下一代,做本时代的榜样,积极申请加入党团组织。

第七条:建房应服从办事处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迁、不提过分要求;拆旧翻新,须经上级部门批准,由社区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

第八条: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三、邻里关系

第一条:居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二条:在经营、生活、借款、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服从社区两委会安排,不随意更换移动地界标志,小事不斤斤计较。

第三条:依法使用宅基地空余,老宅基服从平复还耕,新宅基按镇村规划执行,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第四条:居民饲养的动物、家畜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负经济责任,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负经济责任。

第五条:邻里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造成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给予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返还或修理、重做、更换被损害的财产,并按实际损失的两倍以上进行赔偿。

四、婚姻家庭

第一条:社区居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第二条: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三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育、育龄夫妇都要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政策。

第四条: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不准打骂妻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五条:父母、继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禁止虐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得使中小学生中途辍学。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五:违约情况处理

第一条:破坏公共设施,绿化苗木等情况的,对破坏严重程度收违约金100-500元,并对损坏的东西由破坏者及时补上。

第二条:不爱护卫生环境,不尊老爱幼,不团结邻里关系有其中一条,取消四德榜评选资格。

第三条:保洁员如不及时天天清理垃圾,将从保洁员工资中每天扣违约金20元。

第四条:以上违约情况,如不交违约金的,将从分红款中扣除。

第五条:对保护公共财物五好家庭等好典型进行物质奖励。

杨堂社区居民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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