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

发布时间:2019-03-10 21:13:12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字号】京兴政办发[2012]6

【发布部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2.03.06

【实施日期】2012.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兴政办发〔201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民政局《关于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关于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的工作方案

为深化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做好六型社区创建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北京市社区建设会议有关要求,深化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以建设干净、规范、服务、安全、健康、文化社区为重点,着力打造以干净树形象、以规范为基础、以服务利民生、以安全为保障、以健康求发展、以文化促和谐的新型社区,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为全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机构

按照《北京市六型社区示范单位评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京民社区发〔201256号)、北京市社区建设大会精神和2012年北京市民政工作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区社会办、民政局、住建委、商务委、人口计生委、市政市容委、教委、文化委、综治办、文明办、流管办、老龄办、公安分局、卫生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体育局、园林绿化局、消防支队、妇联、残联、团区委、城管大队、民防局等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六型社区创建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

办公室下设创建六型社区工作组,即:干净社区创建工作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组、健康社区创建工作组、文化社区创建工作组、规范社区创建工作组、服务社区创建工作组,分别由区市政市容委、综治办、卫生局、文化委、社会办、民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属地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将六型社区创建工作纳入了全区社会建设整体工作。2012年全区20%社区达到六型社区标准,十二五末全区90%社区达到六型社区标准。

四、工作机制

(一)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系会议,沟通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确定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各社区建立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六型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结合社区实际,开展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地区)办事处、青云店镇要于316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机构、工作方案和创建六型社区有关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公众参与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通过多种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议。组成志愿劝导队,对社区中出现的不符合六型社区标准的行为予以督促纠正,对职能部门进行监督,不断提高六型社区创建工作的居民参与度。驻区单位与社区建立多种形式的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机制,自觉服务和服从于社区建设的整体要求,在生产、经营和各种社会活动中自觉遵守六型社区创建标准,充分发掘、调动和整合内部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六型社区创建。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在组织动员居民参与六型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表彰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六型社区创建表彰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对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进行奖励。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服务居民、服务社区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优秀社区工作人员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和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推动和谐社区持续发展。

(四)两级督导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加大对全区六型社区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和青云店镇要成立相应的六型社区创建检查督导机构,对六型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两级互评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六型社区互评评分标准,组织属地以抽签形式确定互评对象,开展属地之间的六型社区互评工作。属地要成立由相关部门、专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组成的互评工作机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调查问卷等方式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被评价单位要认真分析评价结果,查找差距和不足,以评价结果为参照,不断加强和改进本辖区六型社区创建工作。属地要将互评结果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社会发布。

五、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评。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和青云店镇负责,组织辖区内各社区对照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汇总分析自查自评结果,指导各社区做好六型社区创建工作。定期组织协调会征求社区代表意见,由社区代表对政府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接受评议的部门根据评议结果进行整改。

(二)检查验收。在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各创建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民意调查等形式,对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和青云店镇六型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的落实情况。

(三)确定公示。联席会议根据检查结果确定达到六型社区创建标准的社区名单,在社区和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创建六型社区作为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建设总体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大投入,统筹推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区建设事业经费增长机制,为六型社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在创建工作中找准切入点,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96156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挖掘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宣传六型社区创建工作,调动社区居民、社区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参与六型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关注、群众支持的良好环境。

附件:1.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联席会议组成名单及职责

2.2012年大兴区申报创建六型社区示范单位名单

3.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互评指导标准(试行)

附件1

大兴区创建六型社区联席会议组成名单及职责

一、成员名单

张德广 区社会办主任

赵显鹏 区民政局局长

许玉增 区市政市容委主任

王 健 区文化委主任

王福政 区综治办主任

刘 华 区卫生局局长

汤敏轩 团区委书记

杨 俊 区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扈岩江 区教委副主任

刘 耕 区住建委副主任

潘郁峰 区商务委副主任

马宪颖 区文化委副主任

王秀兰 区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

尚建刚 区社会办副主任

王焕玉 区文明办副主任

刘国川 区流管办副主任

姚春敬 区老龄办副主任

靳书顺 区民政局副局长

钱 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福祥 区卫生局副局长

杜广辉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建国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邢可霞 区环保局副局长

杨玲荣 区安监局纪检组长

张书华 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孟宪增 区城管大队调研员

王智利 区民防局副局长

李 燕 区妇联副主席

李士芬 区残联副理事长

戴俊寿 区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张赤峰 区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亚军 区综治办综合指导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六型社区创建组织协调工作。

主 任:赵显鹏 区民政局局长(兼)

副主任:尚建刚 区社会办副主任(兼)

靳书顺 区民政局副局长(兼)

成 员:张少杰 区民政局社区办主任

刘振侠 区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六型社区创建工作组:

(一)干净社区创建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成员单位:区住建委、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大队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青云店镇

完成时限:201211月底

(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综治办

成员单位: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流管办、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民防局、区消防支队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青云店镇

完成时限:201211月底

(三)健康社区创建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成员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区体育局、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青云店镇

完成时限:201211月底

(四)文化社区创建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成员单位:区教委、区文明办、区妇联、区民政局、区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青云店镇

完成时限:201211月底

(五)规范社区创建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社会办

成员单位:区住建委、区民政局、团区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青云店镇

完成时限:201211月底

(六)服务社区创建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成员单位:区商务委、区老龄办、区残联、团区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青云店镇

完成时限:201211月底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负责六型社区创建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将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全区六型社区创建工作。

3.依据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对六型社区创建情况进行评比打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4.加大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按照六型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六型社区创建所需人员、资金、设备落实到位。

(二)各工作组职责。

1.制定完善六型社区建设指导标准细则,提出政策支撑,在基础设施、专项经费、智力支持等方面予以保障。

2.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六型社区建设指导标准细则的要求部署开展六型社区创建工作。

3.听取社区居民、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各方面有关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对相关标准、政策、措施予以完善。

4.在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中,严格按照《北京市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参加对申报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综合考察评估申报单位六型社区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

5.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将执法监督力量下沉到社区,将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社区,加强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实施的监督力度。

(三)属地职责。

1.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统筹本区域创建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指导辖区各社区推进六型社区建设。

2.定期组织辖区单位、社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召开座谈会,沟通工作进展,宣传创建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协调组织政府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召开工作会议,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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