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企业相关信息(企业注册三大证照,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2-10-31 23:26:58

注册企业相关信息

第一部分:企业三大证(照)

第二部分:办理程序

第三部分:办理流程图

.企业的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它是每个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颁发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其作用相当于单位的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建立代码统一标识制度的意义: 对单位法人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实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尽快建立这一制度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具有紧迫性。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此工作,为了规范和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110号总局令《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基本信息

  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GB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编制,由八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校验码组成

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包括正本、副本和电子副本(IC),代码登记部门在为组织机构赋码发证的同时,还要采集28项基础信息,并按照国家标准对这些信息进行编码,将这些信息存入代码数据库和代码证电子副本(IC)中,供代码应用部门使用。代码登记部门所采集的基础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机构类型、经济性质、行业分类、规模、法人代表等。

  我们周围有很多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只知道办理营业执照,而对自己唯一的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重视程度不够,也不能够及时参加年检,总感到用途不大。那么什么是组织机构代码呢?它在经济活动中起到什么作用呢?组织机构代码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并赋予每一个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机构颁发的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标识,覆盖所有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以及内设机构),是连接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管理系统的桥梁和不可替代的信息传输纽带。

措施

  代码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印制的,采用了以下防伪措施:一是采用了专用水印纸;二是印刷了防涂改底纹;三是套印了荧光防伪油墨印制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行政章。

分类

  代码证书1998年以前分机关、事业、企业和社团法人及分支机构共8种证书,1998年统一更换成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证书分为正本、副本和电子副本(IC)卡3款。3款具有同等效力。

组织机构代码证

代码是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6523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11714-199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编制的。其表示形式是8位本体代码,1位校验码和一个连字符构成,如:00000000-0,并附以条形码,以便于机器识读。代码具有如下特性:唯一性、完整性、统一性、准确性、无含义性和终生不变性。在单位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时(如: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常常要求当事人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日常工作中我们习惯地称之为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等要件。而法人代码证又是其中必不可少的要件之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又分很多类型,在办理代码证书的过程中,目前划分了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法人、事业非法人;社团法人、社团非法人;机关法人、机关非法人;个体、工会法人、民办非企业组织和其它类型共12种。编辑本段规定制度

  一、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

  为了发挥国家监督管理体系整体效能、强化管理,国务院于1989年发文(国发(198975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民间机构、企业和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一个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

相关国务院决策

  二、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制度是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定   

1997324,李鹏同志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43次总理办公会议,并由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44下发了国秘通[1997]26号文件,会议决定了以下事项:   

1、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抓紧修改、完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于1997年再次公布;   

2、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代国务院起草一个关于加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条例,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工作;   

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一律使用IC卡。

办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证

一、代码标识制度

组织机构代码证

  为了发挥国家监督管理体系整体效能、强化管理,国务院于1989年发文(国发(198975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97),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民间机构、企业和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一个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

二、《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实施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经2007122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081111公布,自20093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税务、工商、人事、民政、计划、统计、金融、保险、劳动保障、财政、经贸、公安、海关等部门在各自业务管理活动中,应当使用机构代码;组织机构必须按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下简称代码证)的申领、换证、变更、年检、注销等手续。

三、申领

  各类组织机构,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或外省(市)、自治区新疆机构、国外、港澳特别行政区及台湾非政府组织的驻疆机构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或者登记证书,到批准成立或者核准登记的机关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代码登记,领取代码证。

四、遗失补办

  遗失补办需在当地任一份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列明机构名称、机构代码机构地址、有效期限和所遗失代码证的正副本电子副本IC卡,凭报纸到原发证部门补办。(资料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办结)

五、注销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其单位应自登记核准注销30日内,到原发证部门办理《代码证》注销手续,《代码证》注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部门注销税务登记证的回执;

2)其他机构须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核准注销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代码证》正、副本及电子正副本(IC卡);(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

六、其他申请

  申请证书、到期换证、变更、换证须提交材料   

1、企业单位:   

1.1企业法人:携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须发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企业分支:携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机构年审过的代码的复印件(含盖公章)。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国税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个体工商户:携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必须有核准的字号名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机关   

2.1机关法人:携带各级政府或编委批准的三定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任命文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机关分支:携带各级政府或编委批准的三定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原件、复印件、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主管单位公章)。   

3、事业单位   

3.1事业单位:携带各级政府、机构编委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三定方案文件或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任命文件(或单位公函)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主管单位公章)。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事业分支:携带各级政府、机构编制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三定方案文件或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主管单位公章)。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团体:携带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及颁发的社团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业务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5、工会法人:携带该工会成立的批文,各级工会颁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民办非企业:携带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及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携带有权批准成立该机构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批文,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机构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主管单位公章)。

七、交款及领取证书

  办理《代码证》申领、变更、换证、补办需缴纳证书费:18/套(11副),技术服务费每家90元,电子副本IC卡:40/卡。资料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办结。

八、违规处罚

  若不按时办理申领、变更、换证、年检、注销手续的,按《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证件作用  

代码证对一个单位来说作用非常重要,例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涉及到转帐问题,需要向银行申请一个基本账户,作为结算账户,只有在这个基本账户的基础上,企业才能申请一般帐户,才可以购买现金支票。而申请办理这两种账户的时候都必须向银行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同样对一个企业来说要想经营,就需要先去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税务登记手续,同时申请购买发票。而企业税号的15位数字中,前6位是行政区划号段,后面9位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号,也就是说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必须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通过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可以实现对增值税发票的有效管理,防止个别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为国家从源头治理税源起到积极的作用。还有在车辆落户、申请人事调动、办理员工社会保障时都离不开代码证,可以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代码证在国家行政管理和维护经济秩序以及宏观调控中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有些单位因为对代码证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结果给自己的经营活动增加了许多麻烦,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我市一家企业改制后变为有限公司,前来办理代码证。由于对代码知识知之甚少,加之对其不重视,认为不就是一个证吗,用处不大,因此在办证时将错误信息提供给了工作人员,造成重码现象,致使单位原有的银行帐户及税号都无法使用,后经代码工作人员多方努力,帮助其恢复了原有的代码证号,才使其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种情况在我们的工作中经常发生,有的单位因代码证保管不善丢失,造成车辆无法落户;有的单位因不按期换证,使代码证过期,造成单位人员在办理出境手续时受阻;还有的单位在办理完营业执照后,没有办理代码证,而造成出口货物无法办理海关手续。由此可见代码证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是我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通行证。因此当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组织机构时,不要忘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年检  

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须提供的材料   

1.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IC   

6.公章   

办理时要带上已经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如果去了再填表还要带上公章,因为年检表上需要盖单位公章。

数字证书  

代码证电子副本(IC)符合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集成电路IC卡技术规范》。作为全国第一家行业大卡得到了国家集成电路注册中心的认可,并已成功注册。该卡符合国际标准,同时又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CPU(909工程),国内自行设计COS操作系统,并建有全国统一的严格、规范的颁发和管理体系,具有高安全性和可靠性。   

代码证电子副本(IC卡)内设立代码专用数据区和代码应用数据区。代码专用数据区存储了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组织机构的28项基础数据;应用数据区可供应用部门存储和管理相关数据,实现一卡多用。

  在组织机构代码卡中植入数字证书(CA),统一单位的网上身份认证,对推动本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发展,实现数字北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规范本市网络数字证书安全认证体系,避免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保证信息化建设统一有序地进行。   1、将数字证书植入组织机构代码卡后,该卡已经具备了身份认证、安全认证、数字印章、数字签名等网上身份安全认证功能,可满足电子政务及其他信息化建设网络身份安全认证的需要。基于全市绝大部分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已经取得了组织机构代码卡,为加强对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今后统一将植入数字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卡作为全市各单位唯一的网上身份安全认证标识,各单位不再进行其他有关数字证认证体系的建设和数字证书的颁发工作。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将数字证书植入件组织机构代码卡,并负责全市各单位数字证书的制作颁发工作。

  3、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化建设中积极应用植入数字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卡,以实现全市网上安全认证的统一管理。

.企业的第二证(照)--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正本与副本的区别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⒈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⒉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⒊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⒋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⒌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⒍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⒎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⒏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⒐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

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⒑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   

⒒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开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一个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银行都有这个规定),密码器需要280元。今后你的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   

⒓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

⒔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最后就开始营业了。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有二点你可能比较关心:

  ⒈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刚开始成立的公司,业务少,对会计的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请一个兼职会计,每个月到你的公司帮你建帐,二、三天时间就够了,给他200-500左右的工资即可。

  ⒉公司的税额:

  营业税:销售商品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殖税;提供服务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

  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小公司的利润不多,一般是18%。对企业所得税,做帐很关键,如果帐面上你的利润很多,那税率就高。所以,平常的购买设备都要开发票,你吃饭、坐车的票都留起来,可以做为你的企业运作成本。

  二种税的区别: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税,不管你赚没有赚钱,只有发生了交易,开了发票,就要征税;所得税,是对利润征税,利润就是营业额扣减各种成本后剩余的钱,只有赚了钱,才会征所得税。   还有其它各种各样很多种的税,但没有多少钱,主要是上面二种,特别是所得税非常高。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不用垫资的话,自己办理也方便。找代理做也便宜,看在什么城市了,一般几百块钱.

如何补办营业执照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

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内资企业(公司制)营业执照办理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设立登记

  (一)股份有限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⑴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⑵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⑶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⑷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⑸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⑴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公司章程;

  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⑹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⑻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⑼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⑵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⑶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⑷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⑸实行非独立核算。

  2、应提交的文件:

  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⑷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开业登记

(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⑵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⑶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⑷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⑸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⑹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⑴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⑵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⑶公司章程;

  ⑷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⑸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不得少于八人;

  ⑹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⑴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⑵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⑶公司章程;

  ⑷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⑸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⑹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⑺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营业单位

  1、应具备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⑵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⑶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⑷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⑸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⑹有相适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⑴登记申请书;

  ⑵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⑶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⑷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⑸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私营企业的注册登记

(一)私营企业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⑴农业村民;

  ⑵城镇待业人员;

  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⑷辞职、退职人员;

  ⑸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⑴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⑵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

  ⑶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

  ⑷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

  ⑸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⑹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

  ⑺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名称呈报表;

  4、设立登记申请书;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合伙企业法》等13条规定的事项。

  7、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如属租用房的租借时间要求一年以上);

  ⑴利用自用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和产权人给企业使用的证明;

  ⑵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⑶租用经营房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8、经营范围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证件。

个体工商户的申请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 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 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如何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⒈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营业执照办理程序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9、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10、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营业执照变更程序

  变更营业期限、股东名称所需要材料

  1、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填写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会决议或决定。

营业执照注销程序

  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你办理注销手续的。

  具体步骤:

  ⒈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⒉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⒊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⒋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营业执照办理费用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⒈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⒉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二、内资企业登记费(含私营企业)

  ⒈ 企业注册登记费(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注册资本1千万元(含1千万元)以下按0.8‰收取,超过1千万元以上,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份不再收取。

  2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费 300元。   ⒊ 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 50元。

  4 .企业变更登记费(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非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100   5 .三改企业变更登记费 50元。[备注:企业三改后注册资金总量不超过原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资金之和的,不得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部份按规定标准收取 企业 国家计委计价费(19981077]

  6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 增加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增加部分按0.8‰收,超过1千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4‰收。超过1 亿元的,其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企业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特级计价格〔19991707号、云价费发(1999368

  7 .补证换照费 50元。

  8 .领取执照副本费 10元。

  9 .企业年度检验费 50元(本年度内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再收取)。

  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⒈ 外资投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开业登记费 注册资本1千万元以下:0.8‰;超过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部分:0.4‰;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份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

  ⒉ 外国企业来华承包工程开业登记费 以承包合同额计算,计算标准同上。

  ⒊ 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分行 按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⒋ 外国企业来华承包经营管理注册登记 按管理年限累计的管理费的5‰收取。

  ⒌ 外国企业来华合作开发海洋石油注册登记费 属勘探、开发期收取2000元,进入生产期的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的登记费标准执行。

  ⒍ 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开业登记费 300元。

  ⒎ 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注册 注册登记费 600元;延期注册登记费300元。

  ⒏ 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申请其名称注册登记费 100元。

开业事项

  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1、刻制印章;

  2、法人代码登记;

  3、开立银行帐户;

  4、申请纳税登记;

  5、到工商所办理手续;

  6、领取购买发票。

经营范围参考普通经营范围

  1、贸易类公司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营养补充食品、家居护理用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缝纫机服装及辅料、纺织面料、纺织助剂、羽绒制品、工艺品、纸制品、床上用品、机械配件、建材、服装鞋帽、电脑软硬件、耗材、通讯器材、皮革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照明电器、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防水材料、水泥制品、保温防腐氧涂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防漏材料、管道、阀门、厨房用具、钟表、眼镜、玻璃制品、钢材、电子元件、电线电缆、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音响设备、卫生洁具、消防设备、照相器材、机电产品、体育用品、冶金设备、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水泵及配件、五金轴承、紧固件、标准件、摄影器材、电镀设备、汽摩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花卉、苗木、摩托车、电动车批发零售。

  2、服务类公司经营范围: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喷绘、快递服务(除信件)、包装盒的设计、制作、产品包装开发、纸盒纸箱包装、塑料制品包装、模型制作、会务服务、数码摄影服务、计算机数码影象处理、灯光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景观设计制作,保洁服务、家政服务、汽车租赁、汽车装潢,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

  3、建筑安装类经营范围:室内装潢及设计、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建、屋顶防水、建筑装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混凝土切割、植筋、加固、水电安装、管道维修、工程机械设备维修,楼宇清洗,外墙粉刷,石林养护,地毯清洗,中央空调清洗,工业管道清洗,地基,桩基工程施工,土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安装施工。

  4、科技类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电子、生物、医药、汽车技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研制、开发、销售,整流器生产、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电脑网络软件开发。

  5、咨询类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法律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室内装潢设计咨询、度假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咨询、劳务信息咨询、人才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医疗信息咨询、医疗保健信息咨询、医疗器械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

  6、生产类经营范围:涂料生产加工、食品生产加工、机械设备制造加工。

  7、备注:根据工商登记有关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字数一般要求在8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⒏外高桥保税区企业: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禁止项目);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保税区内贸易咨询服务。保税区内以****产品为主的仓储,分拨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禁止项目);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保税区内贸易咨询服务。

常见行业经营范围

  ⒈广告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影视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设计服务,会务服务,美术设计,动画设计,电脑多媒体领域技术开发,舞台道具租赁,工艺礼品批发、零售。

  ⒉国际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汽摩配件,五金交电,电子数码产品,文具,汽车用品,服装面料,毛纺织品,家具,计算机硬件,橡胶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

  ⒊信息技术公司经营范围: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安装,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脑软硬件的销售。

  ⒋网络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电脑维修服务。

营业执照年检

  每年年检时间:31630

年检程序领取年检报告书

  参加年检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年检主管部门领取《年检报告书》。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年检报告书》有四种,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   ⒈《公司年检报告书》。适用于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封面为粉红色。在封面上应填写参检名称和营业执照的注册号,并加盖公司印章。

  ⒉《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未按照《公司法》规范的公司。

  ⒊《年检报告书》。适用于一切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

  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适用于已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附说明。

提交资料

  (一)凡是填写《公司年检报告书》和《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报送如下材料:   1、《公司年检报告书》或《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年度汇总资产负债表;

  3、年度汇总损益表;

  4、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凡是填写《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3、由所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凡是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年度;

  3、年度损益表;

  4、审计报告书(或称查帐报告);

  5、验资报告(资金已到位且已提交过验资报告的除外);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审核年检材料

  登记主管机关收到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审核,发现如下问题,视情节轻重,依据《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

  1、在规定的年检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并限期补办年检手续。

  2、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再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直到吊销其营业执照。

  3、在规定的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且在住所查无下落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4、确已歇业,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5、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对应具备但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有严重违法行为须停业整顿的企业法人,暂缓通过年检,并依法进行处理。待引起暂缓通过的因素消除后,再补办年检手续。

  对经过审核通过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营业执照上加贴当年通过年度检验的标识或在其副本正面或背后年度检验栏中加盖登记机关年度检验专用章。具体做法区分如下: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正本上加贴年度检验标识,并在其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

  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正本上加贴年度检验标识,并在其副本背面年度检验栏目中,填写年检年度、审核日期并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年度检验专用章。

  《营业执照》,其正、副本上分别加贴年度检验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其正、副本上分别加贴年度检验标识。

交费并发还执照

  企业通过年检后,应当依法向登记主管机关缴纳年度检验费。年检费为50元人民币。通过年检的企业交纳年度检验费后,登记主管机关将加贴年检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的企业营业执照发还给企业。

公司注销登记流程

  (一)公司注销登记: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⒈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⒊股东会决议解散;

  ⒋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⒌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⒈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⑴)

  ⒉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⒊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⒌清算组织成立后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公告内容参见参考格式10

  ⒍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⒎指定(委托)的证明;(表式⑵)

  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⒈《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⒉《指定(委托)书》。

  填写规范如下:

  ⒈本表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

  ⒉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⒊第二页:

  ⑴"分公司"栏填写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情况,未设立分公司的可不填写此栏目;

  ⑵"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填写,一般情况为《公司法》第198199123款;

  ⑶"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

  ⑷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应在"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⒋公司申请人应填写第2页,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填写要求一致;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⒌第3页:

  ⑴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和核准人应填写"受理审查意见""核定结果""受理审查意见"统一规范为:"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公司注销登记""核定结果"统一规范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并应由审查员、核准人在相应的"签字"栏亲笔签名。

  ⑵"收缴营业执照情况"应由公司申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亲笔签字;

  ⑶公司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注销文件证件归档情况"栏,一般可填写为"档案材料已归档"

  ⑷"受理日期"应为申请人提交文件齐备,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接收文件,核发《受理通知书》的日期。

  ⑸"受理通知书文号"应与《受理通知书》一致,"()登记受理【 】第 "中()填写区县行政区划简称,如"京海";【 】填写年号;第 号为顺序号。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 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 "空格处填写D,并应在D项中选择"注销"字样划"V"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⑴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

  ⑵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委托)书》编辑本段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根据工商总局日前起草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最长为4年;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核定营业执照有效期,有效期最短为6个月。个体工商户应当于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换领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换发。

  工商总局日前起草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的配套规章《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根据这一办法,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应当换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另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依法对辖区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的第三证(照)--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办理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时,要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登记条件

  办理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时,要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在200210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该细则还规定: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登记程序

  (1)办理税务登记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申办税务登记,并备齐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户、帐号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先从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指定的其他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后签字或盖章,连同其他证件、资料递送到税务登记窗口进行申报。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变更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或者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所需的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书面申请;

  (2)变更后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

  (3)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填写的表格:

  (1)《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税务信息录入表》一份;

  (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申报表》一份。

  收费标准

  (1)内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收取四十元工本费;

  (2)外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收取二十四元工本费;

  (3)每增加一个副本加收十五元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用途

  税务登记证件是纳税人履行了税务登记义务的书面证明。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2、领购发票;

  3、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4、办理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第二部分具体办理程序

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一、办理个体工商户应当办理的证件: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可选择)

3、个体工商户(公、财、私)章

4、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5、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7、设立基本户(可供选择)(可选择)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刻章: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参考300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

三、个体户税收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一、 ···················································组织机构代码证新办、变更、

换证、补办、迁入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新办、变更、换证、补办、迁入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3、受理范围:

新办:机构编制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经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经社团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其他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组织机构;经有关部门确认需要办理代码证书的单位。组织机构应当在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同级代码管理部门办理申领代码证书手续;

变更:因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机构类型四项中任一项发生变更的组织机构。应在变更后的30天内到原代码颁证机构办理变更换证手续;

换证:组织机构应当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进行换证登记;

补办: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或毁损;

迁入:组织机构变更后的机构批准部门与颁发代码证书的管理部门在同一属地。

4、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证书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每家90元;IC卡工本费每本40元。

二、法定依据

1、国发[1989]75号《国务院批转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报告的通知》;

2、国家质检总局110号总局令《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3、陕西省人民政府第36号省长令《陕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三、办理程序

1、在市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缴费;

3数据处理过程(信息录入、拷贝、校对、制证、档案制作等);

4申请人凭缴费发票在受理窗口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申报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2、企业:持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证照;

政府机关:持各级政府或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三定方案”和法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事业单位:持各级政府或编制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成立批文及法人任命文件;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登记证或民办非法人证书;

工会:持市、区(县)工会核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公章不便携带的可先领表后加盖);

4、全套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5、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材料)和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新办单位提供123569项即可,补办不需提供第4项,但需提供刊有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迁入提供123569项及迁址通知单。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为A4纸张;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五、备注

1、《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在市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领取。

2、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迁出、注销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年检、迁出、注销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3、受理范围:

年检:凡代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

迁出:组织机构变更后的机构批准部门与原颁发代码证书的管理部门不在同一属地;

注销:组织机构依法终止,应在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颁证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4、承诺时限:即办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1、国发[1989]75号《国务院批转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报告的通知》;

2、国家质检总局110号总局令《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3、陕西省人民政府第36号省长令《陕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三、办理程序

年检:1、在市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申报材料。材料审核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数据处理过程(信息核对、修改、拷贝、校对、档案制作等);

3、完成年检,加盖年检章。

迁出:1、在市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申报材料。材料审核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收回代码证正、副本及IC

3、数据处理过程(码段迁出、信息迁出、拷贝、校对、档案制作等);

4、打印迁址通知单交办证单位。

注销:1、在市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申报材料。材料审核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收回代码证正、副本及IC

3、数据处理过程(信息录入、修改、拷贝、校对、档案制作等);

4、出具代码废置证明。

四、申报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2、企业:持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证照;

政府机关:持各级政府或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三定方案”和法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事业单位:持各级政府或编制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成立批文及法人(负责人)任命文件;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登记证或民办非法人证书;

工会:持市、区(县)工会核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公章不便携带的可先领表后加盖);

4、全套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和复印件;

5、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材料)和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迁出单位提供246项即可;注销单位需提供46项及税务注销证明或登记批准成立机构出具的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流程图

否(补充)

不合格

合格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须知

  一、申领

组织机构自批准成立或核准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批准成立的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到期换证

组织机构在《组织机构代码证》标示有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到期换证手续。

  三、变更换证

组织机构如有以下任一项内容:机构名称、机构类型、地址、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发生变更,应在核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组织机构代码证》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换证手续。

  四、年度审核

已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机构,应每年在《组织机构代码证》申领月份内,向原发《组织机构代码证》部门申请办理年度审验。

  五、注销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应在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颁证机关办理注销代码手续:

  六、遗失(或毁损)补办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遗失或毁损应及时向原颁证机关申请补办手续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流程图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流程图

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流程图

企业名称预登记流程图

分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图

分公司设立登记程图

分公司注销登记流程图

个人独资变更登记流程图

个人独资设立登记流程图

个人独资注销登记流程图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图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图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流程图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流程图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流程图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流程图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流程图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流程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流程图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流程图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流程图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流程图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流程图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流程图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流程图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流程图

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流程图

营业单位注销登记流程图

企业改制登记流程图

注册企业相关信息(企业注册三大证照,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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