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5-06-03 10:27:34

肥城市运兴客运出租有限公司

开展“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强化重点车辆管理,严查严处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省安委印发的《开展“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在公司内开展客运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一)明确责任,深化源头治理。一是开展“客运车辆”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对公司客运车辆事故和违法数据进行集中排查清理;掌控每辆车的登记数据、检验情况、报废期限、驾驶人等信息,建立专门动态管理台账,并指导开展驾驶人安全行驶和文明行车教育。二是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管理。定期开展客运驾驶人清查行动,对3年内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近3年内有满分记录;一个记分周期内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有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使用假牌假证、驾驶校车有违法记录等严重交通违法被查处的客运驾驶人,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在整治工作中,要认真核查驾驶人驾驶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违法记满12分和交通违法1个月未接受处理等情形。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无资质非法运营,无线路牌超范围运营,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使用情况。要组织对客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严禁非法从事营运活动。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整治氛围。一是强化警示曝光。要通过组织客运车辆驾驶人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交通事故展览等形式,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警示广大驾驶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二是强化宣传提示。要结合公司安全形势及特点,及时编发安全信息,加强点对点安全短信提示和预警提示,做到“一月一提示”。

(三)根据《方案》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要按照职责分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成立工作小组,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人员、完成时限,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一抓到底。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盯住不放,跟踪问效。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的要通报批评,对整治行动期间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严肃倒查追究责任。三是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制度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常态化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四是建立专门台账,做好信息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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