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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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
▲社会保险
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
1、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1) 依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1999年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 内容:
A、实施范围:包括城镇中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职工、城镇中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主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主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
B、养老保险管理
全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
各地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下,建立市(或省)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及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统一经办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C、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组成,社会统筹基金来源为企业缴费,个人账户基金的资金来源由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组成。
企业按照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养老保险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若地方政府确因退休负担过重,企业缴费比例需超过20%,应报中央政府批准。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大部分用于社会统筹,支付已经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当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各级政府财政将予以支持。 职工以本人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本人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基本养老金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的,低于当地职工工资60%的,按60%记入。城镇个体工商户本人、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等非工薪收入者,可以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并由本人按规定的费率向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缴费比例不超过当地企业与职工缴费比例之和。
D、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由社会保险机构为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一律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其中个人缴费时本人工资基数的8%,其余部分(3%)从企业缴费中划入。城镇个体工商户等非工薪收入者,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11%记入。个人账户储蓄额按年记息,并按照不低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并参考工资增长率确定。个人账户储蓄额,只能在职工本人离退休后用于支付养老金,不能提前支取。但退休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对职工因工作调动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手续,1997年公务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作出规定:职工在同一统筹地区调动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职工跨统筹地区调动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
E、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
(A)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职工 60岁 ;从事管理和科技工作的女性 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性 55岁;从事特殊重体力劳动行业或其他有害于身体健康工作的 男性55周岁 女性45周岁 (B) 缴费累计满15年; F、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凡按规定缴费且满151 / 8
年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一定比例,总体水平控制在30%左右。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发放标准是按账户积累的1/120计算,个人账户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不发放进程养老金,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G、基金运营
2001年12月3日国家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向包括四个方面:银行存款、国债买卖、企业债劵、金融债劵、证劵市场等。其中投资比例为: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0%,而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企业债劵、金融债劵投资比例不得高于10%,证劵市场股票投资比例不得高于40%
H、管理与监督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具体:在各地,建立社会保险局(中心)或社会保险公司,具体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拨付、管理和运营工作;社会化发放工作由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承担。 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从自己的工作职责出发,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监督。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略) (4)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问题:A、个人账户的“空帐”运作问题;
B、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狭窄问题; C、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问题; D、个人账户养老金给付问题;
E、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问题; 完善:A、加强法制规范,增加政府的调控力度;
B、健全法制,增加养老保险金管理的透明度;
C、适当进行资本市场的长线投资,实现基金的增值保值; D、继续推进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5我国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 A、主要内容:
(A)保险对象: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包括:务农人员、乡镇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主和职工、个体户和外出人员等。参加保险不分性别、职业,一般为20周岁至59周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满60岁;
(B)资金筹集实行“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实行个人账户储备积累制;
(C)交费标准多档次,月交费分为:2、4、6、8、10、12、14、16、18、20元等,方法灵活;农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确保交费标准,遇到天灾人祸可以停交,恢复后可以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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