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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8 14:40:21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提质减负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提质减负,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切实落实好《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辽教发〔2021XX号),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培养时代新人的现实需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是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提质减负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充分认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对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厘清、强化各方责任,家校共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引导中小学校、家长、社会尊重教育规律、转变育人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让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二、工作任务(一)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管理,着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1.加强教学管理。学校要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课堂教学设计,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展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在校学习效率。不得超纲教学,赶超教学进度。课上巩固练习,须校内完成。对于新的知识内容一律“零起点”教学,保证课堂教学完整性。
2.规范考试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省市区关于教学内容、考点难易程度、考试时间等要求规范学科考试,根据《盘锦市落实辽宁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要求,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初中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人为增加考试次数,不出偏、难、怪及超纲考题。严禁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考试成绩、名次等信息,校内不得开展各班级学生考试成绩排名。(二)加强作业管理,科学合理布置作业。3.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学校要统筹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教务部门、年级组长、班主任分别协调统筹学校、年级、班级各学科教师科学合理布置作业,把握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同一年级同一学科教学进度、作业布置要大体一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4.必须精准布置作业。学校要以年级和学科为单位制定作业管理实施方案,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要布置“有效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重复性的家庭作业,严禁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教师必须亲自及时批改作业,注重作业追踪整改,不得有头无尾,造成无效作业。5.严格规范班级群管理。学校出台班级微信群、QQ群、钉钉群(简称班级群)等使用管理规范,实施“一校一策”。每个班级只能有一个班级群,班级群的使用只能用作教师与家长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沟通和相关紧急事项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严禁教师在班级群布置家庭作业,严禁教师通过校讯通等软件布置家庭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在群内完成“打卡”式作业。学校领导要加强细节管理,深入班级群中,精细把控学校教学动态。各级教育部门派驻专门人员,明确责任,全覆盖、常态化对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班级群实施督查,规范班级群的使用,各校要做好入群协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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