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版

发布时间:

受理编号: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申请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年—月—日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__居委会
_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室(部位)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__居委会
__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室(部位)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下同)专用申请表,有关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填写。
二、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抹。
三、封面中的受理编号,由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填写。
四、《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中“是否列入住房面积核定人员”和“是否核定经济状况”两栏、《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中“是否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扣减建筑面积”、“核减正享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数”和“扣除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的家庭原住房面积”四栏由工作人员填写。
五、《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申请家庭经状况申报表》、《个人经济状况申报表》由申请人填写,其中:
1、身份证号码:对于16周岁以下不持有居民身份证的,按《居民户口簿》内的身份证编
号填写。
2、共同申请人: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
共同生活,并且相互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3、申请对象:指共同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
4、其他同住人:指除申请对象之外,其他参与住房面积核查或经济状况核定的人员。5、家庭成员人数超过《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设定人数的,请另附页填写。6、《个人经济状况情况申报表》每人填写一份,两人以上附页填写。
六、《从业人员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填写。

承诺及授权
1、诚信申报承诺:全体人员了解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政策,表格中所有签名均为本
人签名,所有家庭成员户籍年限、住房情况和经济状况等各项内容均为如实填报。所提交的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并接受住房保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所作的处理决定。
2、全体人员授权并配合住房保障机构和辖区内街道(乡镇)房管办事处(所)、上海市居
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分别对户籍年限、住房情况和经济状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括入户调查和公示核查结果。
3、经户口所在地所有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共同确定本次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对象,
如有异议,由申请对象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委托书
_________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我们全家共同推举的申请人代表,其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申请对象及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其他家庭成员签字:序号

姓名(本人签名)



签名日期
12


3


4


5


6


7


8


9



10
提示:
1申请对象及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其他家庭成员签字前,应仔细阅读本页全部内容,上述签字代
表本人已仔细阅读了本页全部内容,并对其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愿意遵守其全部内容。
2同一户籍所在地有两个及以上家庭(含单身申请人士),其中部分家庭先申请廉租住房或共有
产权保障住房,其他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在计算申请家庭的核定面积家庭成员人数时,应当先核减已经申请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家庭人数。


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







性别

□男□女

岀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取得本市户口时

工作单位(全
称)文化程度


□已婚



□未婚

□离婚

□丧偶




入现户籍地时间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高职□高中□中专、职校□初中□小学□学龄前儿童是否正享受廉租住房
□是
性另V
□配偶□祖父母

□其它
□否






□男□女
□孙子女□兄弟姐妹


岀生日期□外孙子女□其它(请注明)




与申请人代表关

1

□子女□外祖父母

□父母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

□离婚

□丧偶


取得本市户口时



工作单位(全







3

入现户籍地时间












称)

文化程度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高职□高中□中专、职校□初中□小学□学龄前儿童是否正享受廉租住房
□是
性另V
□配偶□祖父母

□其它
□否





□男□女
□孙子女□兄弟姐妹


岀生日期□外孙子女□其它(请注明)




与申请人代表关

□子女□外祖父母

□父母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

□离婚

□丧偶


取得本市户口时
2



工作单位(全







3

入现户籍地时间












称)

文化程度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高职□高中□中专、职校□初中□小学□学龄前儿童是否正享受廉租住房
□是
性另V
□配偶I□祖父母

□其它
□否




□男□女
□孙子女□兄弟姐妹


岀生日期□外孙子女□其它(请注明)




与申请人代表关
身份证号码
□子女□外祖父母

□父母





婚姻状况

□已婚□未婚□离婚□丧偶

3
取得本市户口时







入现户籍地时间






工作单位(全
称)


文化程度


□博士□硕士□本科是否正享受廉租住房
□大专、高职□高中


□中专、职校□初中□小学□学龄前儿童

□其它

□是
性别
□男□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岀生日期□外孙子女

□否

□父母





□配偶□祖父母



与申请人代表关系
与申请人代表人系
rb
□子女□外祖父母


□其它(请注明)



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


4

□已婚


□未婚

□离婚入现户籍地时间
□丧偶





取得本市户口时间工作单位(全称)
文化程度

□博士□硕士□本科

□大专、高职□高中□中专、职校□初中

□小学□学龄前儿童□其它



是否正享受廉租住房

□是
性别
□男□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岀生日期□外孙子女

□否






□配偶□祖父母



□子女□外祖父母

□父母


与申请人代表人系
身份证号码

□其它(请注明)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离婚入现户籍地时间
□丧偶





取得本市户口时间yv
5工作单位(全称)
文化程度

□博士□硕士□本科

□大专、高职□高中□中专、职校□初中

□小学□学龄前儿童□其它



是否正享受廉租住房

□是
性别
□男□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岀生日期□外孙子女

□否






□配偶



□子女□外祖父母

□父母



与申请人代表人系
身份证号码
□祖父母□其它(请注明)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


□离婚
□取得《上海市居住证》

□丧偶
时间



□迁入户口所在地时间

工作单位(全称)1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



文化程度是否正享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否核定经济状

九高职□高中□中专、职校□初中□小学□学龄前儿童□其它






□是
□否


是否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


□是

□否








□是
□否性别

是否列入住房面积核定人员
□男□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岀生日期□外孙子女

□是

□否






与由请人代表人系
与申请人代表人系
身份证号码

□配偶□祖父母
□子女□外祖父母

□父母






□其它(请注明)


婚姻状况

□已婚□未婚□离婚□丧偶

2□迁入户口所在地时间
工作单位(全称)
文化程度是否正享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否核定经济状


□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时间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高职□高中□中专、职校□初中□小学□学龄前儿童□其它
□是□否是否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是□否
□是□否是否列入住房面积核定人员□是□否

性别□男□女岀生日期
3与申请人代表关系
□配偶□祖父母
□子女□外祖父母
□孙子女□兄弟姐妹
□外孙子女□其它(请注明)
□父母

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迁入户口所在地时间

□已婚



□未婚□离婚□丧偶


□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时间



工作单位(全称)
文化程度是否正享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否核定经济状
□是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高职□高中□中专、职校□初中□小学□学龄前儿童□其它
□是□否是否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是□否
□否是否列入住房面积核定人员□是□否
姓名
□配偶□祖父母




性别□子女□外祖父母


□男□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岀生日期□外孙子女□其它(请注明)





□父母



与申请人代表关系

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离婚□丧偶


□迁入户口所在地时间4
工作单位(全称)
文化程度是否正享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否核定经济状


□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时间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高职□高中□中专、职校□初中□小学□学龄前儿童□其它
□是□否是否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是□否
□是□否是否列入住房面积核定人员□是□否

□配偶□祖父母




性别□子女□外祖父母


□男□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岀生日期□外孙子女□其它(请注明)






□父母



与申请人代表关系
身份证号码



5
婚姻状况□迁入户口所在地时间

□已婚



□未婚□离婚□丧偶


□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时间



工作单位(全称)
文化程度是否正享受共有
□是
产权保障住房是否核定经济状
□是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高职□高中□中专、职校□初中□小学□学龄前儿童□其它
□否是否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是□否
□否是否列入住房面积核定人员□是□否

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
户籍地住房1


房屋坐落地址产权性质
□直管公房□系统公房□老式公寓
房屋类型
□旧里及非改居
□花园住宅
□已购产权房□新里□简屋
产权人或租赁
□租赁私房
□自有私房□多层(成套)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他3□多层(不成套)□其他备注
□高层(成套)□(新工房)33
户籍地住房2


房屋坐落地址产权性质房屋类型
□直管公房□系统公房□老式公寓□旧里及非改居
□已购产权房
产权人或租赁
□租赁私房
□自有私房
建筑面积□其他房
□多层(不成套)□其他备注
平方米
□花园住宅□新里□高层(成套)
□简屋□(新工房)33
□多层(成套)
他处住房1


房屋坐落地址产权性质房屋类型
□直管公房□系统公房□老式公寓□旧里及非改居
□花园住宅
□已购产权房□新里□简屋
产权人或租赁
□租赁私房
□自有私房□多层(成套)
建筑面积□其他房
□多层(不成套)□其他备注
平方米
□高层(成套)□(新工房)33
他处住房2


房屋坐落地址
产权人或租赁

建筑面积
□自有私房□多层(成套)
□其他房
□多层(不成套)□其他备注
平方米
产权性质房屋类型
□直管公房□系统公房□老式公寓□旧里及非改居
□花园住宅
□已购产权房□新里□简屋
□租赁私房
□高层(成套)□(新工房)33
是否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是□否扣减建筑面积:口10平方米15平方米
/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数:
平方米

核减正享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正申请
扣除正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的家庭原住房面积: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核定面积家庭总人数:
人均建筑面积:平方米
注:1建筑面积:申请人在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指导下,按《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上记载的面积填写,居住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换算,按《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办法》换算后填写。2他处住房:他处住房是指核定面积家庭成员在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以外拥有的产权住房、房政策发回产权由业主自管的住房、宅基地住房等。
3核定面积家庭总人数:核定面积家庭人数原则上按照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内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满
4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有关规定,在同一户口所在地住房中居住的下列对象,按照规定提岀申请的,可以调整其住房面
积核算方式:(一)具有符合单身申请年龄条件人士的一个家庭;(二)两个及以上的家庭;(三)两个及以上符合单身申请年龄条件的人士;(四)一个及以上的家庭和一个及以上符合单身申请年龄条件的人士;

实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计租的承租住房、已落实私
2年的人员确定。
(五)非夫妻异性成年人住在该家庭唯一居室内的。
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截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申请家庭的人均财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核定经济状况的家庭成员申报期间的所有个人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总和核定经济状况的家庭成员数;
2申请家庭人均财产=核定经济状况的家庭成员申报的所有财产(包括存款、股票、基金、债券、商业保险、现金、机动车辆、外地房屋和非居住房屋等)的总和核定经济状况的家庭成员数。
3申请家庭填报的收入、财产,将作为商业银行审核贷款的重要依据,请如实填写。
个人经济状况申报表
姓名:____________
申报期间⑵

就业状态⑶

单位名称⑸

备注⑹
--





⑷就业状态包括:本市户籍本市在岗、本市户籍外地在岗、外地户籍本市在岗、外地户籍外地在岗长病假、内退、协保、外地离岗、失业、外地失业、无业、外地无业、离(退)休、外地离(退)

休、居保、支内回沪、重残无业、非正规组织负责人、自由职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劳动合冋中止履行、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征地人员、现役军人、学生、学龄前儿童、其他(请注明)



□否
是否存在力动能匕力丧失情况

□是,丧劳程度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可支配收入申报



日一


日)(8

实发收入:
实发收入(无劳动合同及固定单位):


失业保险金:

养老金或离退休金11:

社会救济收入:
从事未经工商、劳动部门登记的经营活动的净收入:

从事经工商、劳动部门登记的经营活动的净收入: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基金收益:





社会保险费补贴:

就业岗位补贴:

遗属补助金:

彩票收益:赡、抚(扶)养费:




股息与红利收入:



捐赠、赠送收入:其他(请注明




保险收益:
其他(请注明


个人可支配收入总计:



财产申报
(截至


(12
存款银行名称


存款总额

存款
(13





合计



指定交易或结算券商


账户总市值

股票
资金账户号




合计
资金账户余额(15


开放式甘仝^基金
甘仝^基金
封闭式甘仝^基金
销售机构


基金总市值(16

合计
销售机构




基金总市值(16

商业保险名称


现金价值(17
合计

商业

保险



债券名称


债券总价值(18

债券

合计

机动车辆
车辆品牌




车牌号

现值(19-
合计_________
房屋
(20
坐落地址




面积m2

现值(19-
合计


现金合计

内容
其他财产
(21


价值
合计



个人财产总计:备注:

本人承诺填写的申请材料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本人同意授权并配合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本人的收入和财产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核
实,并同意授权委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调查本人的存款、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房屋等情况。本人签字:
注:以上内容所涉及的金额均以人民币申报。
“个人经济状况申报表”填表说明
⑴“个人经济状况申报表”:由申请人代表及共同申请人各填一张,不足部分可另外附页填写;⑵“申报期间”:申报期间内就业状态有所变动的,相关时间段不可有重叠部分;⑶“就业状态”:根据⑷分类填写;
⑸“单位名称”:填写核对期间内所有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名称;⑹“备注”: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描述;
⑺“是否存在劳动能力丧失情况”:若不存在丧劳情况,请选择“否”;若存在,请选择“是”并选择丧劳程度;
⑻填写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的日期(注:以下申报的可支配收入所属期间均以此为准⑼“工资性收入”: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小城镇养老保险,其收入填写在“实发收入”中;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收入填写在“实发收入(无劳动合同及固定单位”中;
⑽“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类收入;
(11“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填写离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城镇居民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的养老待遇;
(12填写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的日期(注:以下申报的财产截至时点均以
此为准
(13“存款”:归属于同一家银行的多个账户,将规定截至时点的余额加总后统一填
写在该银行名下,银行名称必须填写完整,外币存款需折算为人民币申报;
(14“账户总市值”:同一指定交易或结算券商下所有股票市值的总和;(15“资金账户余额”:证券开户营业部出具的交易明细单中显示的余额填写;
(16“基金总市值”同一销售机构基金市值的总和;

(17“现金价值”商业保险的现金价值为保险合同中所注明的现金价值;(18“债券总价值”:债券面值与数量的乘积;
(19-①“现值”:车辆及牌照根据市价自行估价加总填写;(19-②“现值”:根据市价自行估价填写;
如“房屋”:具体包括本市非居住类房屋,以及在外省市的居住类房屋和非居住类房屋;
(21“其他”:分类填写表格中未涉及的其他财产内容及其价值。


从业人员收入证明
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_____是我单位职工,已在我单位工作_______________个月
□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单位类别
□社会团体□私营企业□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个体工商户
□制造业□金融业
□集体企业□港澳台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其它(请注明)
□建筑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
单位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其它行业(请注明)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职工就业状态

-
□正常工作职工□长病假职工□协保人员□内退人员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人员□其他(请注明)
-
□正常工作职工□长病假职工□协保人员□内退人员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人员□其他(请注明)
实发收入-
实发收入合计人民币大写
(实发收入包括现金、银行卡或其它形式发放收入的总和)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费缴纳
情况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

□其它(请注明)
-

□其它(请注明)
□小城镇养老保险
□小城镇养老保险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备注:
□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

月缴纳住房公积金

本证明完全真实,并同意将其作为企业诚信信息系统的诚信记录,如有虚假,愿承担全部后果,括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制度是以执行力为保障的。制度”之所以可以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力为前

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何的规范作用。只有通过执行的过程制度才成为现实的制度,
对人们的行为也将起不到任
就像是一把标尺,如果没有被用来划
线、测量,它将无异于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不是现实的标尺。制度亦并非单纯的规则条文,规则条文是死板的,静态的,而制度是对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灵活,时常变化的。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态转变为了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成为了制度。制度”。是在通过其执行力对人们的行为起到规范作用的时候才成为制度的,使其从纸面、文字或是人们的语言中升腾出来,
成为社会生活中人们身边不停发生作用的无形锁链,约束、
指引着
我们的行为和尺度。无论是正式制度还是非正式制度都须有其执行力,只不过差别在于正式制度的
执行力由国家、法庭、军队等来保障,而非正式制度的执行力则是由社会舆论、意识形态等来保障的。在笔者看来,认清制度所具有的执行力是剖析制度本质的首要条件。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