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畜禽污染防治规划(2017—2020年).-大连金普新区

发布时间:2018-12-19 01:10:34

金普新区畜禽污染防治规划

2017—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4

第一条 编制目的 4

第二条 编制依据 4

第三条 编制原则 6

第四条 规划期限 7

第五条 规划区范围 7

第六条 规划目标 7

第二章 分区划定 8

第七条 禁养区 8

第八条 限养区 8

第九条 适养区 8

第三章 畜禽污染现状情况 8

第十条 畜禽污染现状存在问题 8

第十一条 现状主要污染物 10

第四章 制定发展目标 10

第十二条 关闭禁养区内养殖场 11

第十三条 控制限养区内养殖规模 11

第十四条 实施生态化畜禽养殖 11

第五章 畜禽污染防治对策 11

第十五条 科学布局畜禽的养殖空间 11

第十六条 畜禽产业布局优化 12

第十七条 落实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和强化源头管控 12

第十八条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和污染治理 13

第十九条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策扶持与管理 14

第六章 保障措施 14

第二十条 制定和落实相关规划 14

第二十一条 管理措施保障 14

第二十二条 技术措施保障 17

第二十三条 社会措施保障 20

第七章 重点工程 20

第二十四条 畜禽良种建设工程 20

第二十五条 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工程 22

第二十六条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 23

第二十七条 生态畜禽建设工程 24

第二十八条 畜牧业提质增效建设工程 24

第二十九条 畜禽产业化发展工程 25

第三十条 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25

第三十一条 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 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近年来,金普新区的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既丰富了城乡居民的菜篮子,又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但是,由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滞后,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也日显突出。畜禽养殖污染正日益成为金普新区农村生态环境的主要污染威胁。尤其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和养殖废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人居环境和饮水安全。

畜禽养殖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优化和升级,必须要加强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就是要推动畜禽养殖业科学地规划布局、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从而实现通过环境保护促进产业优化和升级,为实现畜禽养殖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主席令第45号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令);

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令);

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7)《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8)《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9)《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农政发201711号);

10)《关于对家禽业排污费等有关问题通知》(环发200443号);

11)《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12)《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1987)

1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14)《辽宁省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15)《辽宁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6)《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201536号);

17)《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7年修订)》;

18《大连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纲要(20112020)》

19)《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指南》;

20)《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21)《大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2)《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畜禽禁养区区划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179号);

2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

24)《大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大政办发〔2017148号);

25)《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26)《大连市环境总体规划》;

27)《大连市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8)《大连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纲要(20112020)》;

29)《大连市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技术指南》;

30)《大连市金普新区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

31)《金普新区禁养区划定方案》。

第三条 编制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污染预防与治理的关系。在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养殖单元的整治力度;以规模化养殖场的粪污治理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预防为主,利用优先。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源头”预防措施。在技术模式选取、管理措施制定方面,突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特点,始终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放在优先位置。

因地制宜,分类管控。要有进有退,在禁养区范围内由地方政府实施搬迁、关闭;在其他区域新建养殖场,按生态养殖标准、环保部门规定落实“三同时”制度;对现有养殖场(小区)实行改造升级达到生态养殖标准。

疏堵结合,双管齐下。通过制定和落实信贷、税收、补贴等经济激励措施,引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生产方式向生态化转型。同时,完善规范标准、监督执法等约束手段,强化畜禽养殖业发展的环境监管,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养殖单元实施严格管控。

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充分发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入力度。

第四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时限为20172020年。

第五条 规划区范围

规划范围为大连金普新区涉农的行政区域。主要包括金普新区城区及下辖16个街道。分别是:城区,大李家街道,大魏家街道,得胜街道,华家街道,三十里堡街道,向应街道,董家沟街道,金石滩街道,七顶山街道,杏树街道,复州湾街道,登沙河街道,石河街道,炮台街道以及保税区的两个街道二十里堡街道和亮甲店街道。

第六条 规划目标

2017年底以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确需关闭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各类畜禽养殖项目。

2020年底以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规模化以外的各类养殖户力争通过种养结合、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或畜禽养殖退村进区等形式,基本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第二章 分区划定

第七条 禁养区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第八条 限养区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居民集中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域外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域。

第九条 适养区

行政区域内划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第三章 畜禽污染现状情况

第十条 畜禽污染现状存在问题

1)养殖污染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大多数养殖场(户)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尚未引起高度重视。普遍存在重养殖轻治理、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没有把治污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2)资金投入不足。一方面,畜禽养殖业污染处理是长期渐进的,而且处理设备,运行维持费用高,因此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才能维持正常的运转;另一方面,畜禽养殖业发展不稳定,一般企业和饲养者都同时承担生产和市场风险,很难有意愿或有能力付出高昂的污染治理费用,再加上政府投入不充裕,污染治理很难展开。

3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不到位。一是排泄物处理设施不完善:有的养殖场虽有污水处理设施和沼气池,但其容积小、处理能力弱,与污水生产量不配套;有的养殖场甚至任意将粪便堆放在场外,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二是污染防治措施落后,处理方式过于简单:未作沉淀、发酵处理,就直接将粪便、污水排入田间、鱼塘;有的养殖场连最起码的干湿分离(粪便与冲洗水分开)措施都没有,排水沟和排污沟合用,造成雨水和废水共排,增加了废水排放量;实行沼气发酵处理的养殖场,未对发酵后的沼渣、沼液用做有机肥,而是进行直排等,造成沼渣、沼液污染环境。

4)畜禽养殖场大都采取干法清粪工艺,并有粪尿储存场所,但有的场所没有采取防止粪尿渗漏、溢流措施,甚至露天随地堆放、臭气四溢。养殖场粪尿虽然基本上全部外售或自用于直接还田,但有的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使之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外售或自用,因而存在隐患。

5)畜禽养殖场及养殖户对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不规范,一般就近挖坑深埋。没有考虑到病死的畜禽对环境以及人体的污染伤害。

6)目前畜禽养殖场尚未对污水、粪便和恶臭进行定期监测,并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污水处理设施和粪便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排污口尚未设置国家环保部统一规定的排污口标志。

7)环境治理保障机制不到位。畜禽养殖业是微利产业,而进行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需要较大的投入,特别是要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管理办法》的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的迁移和进行污染治理设施,单靠企业自身投入难度较大。因而大部分规模养殖场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

第十一条 现状主要污染物

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两个方面:污水和粪便。粪尿排泄物及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氮、磷、悬浮物及致病菌,并产生恶臭,污染物量大而集中。同时粪尿及污水中的有害微生物、致病菌及寄生虫卵不仅对养殖场的畜禽产生危害,导致育雏死亡率和育成死亡率升高,而且会对人类健康甚至生命造成威胁。因此,如不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势必会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第四章 制定发展目标

第十二条 关闭禁养区内养殖场

实施禁养区治理达标。到2017年底,全面搬迁、关闭、拆除、清理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外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于2020年底前实现达标排放。

第十三条 控制限养区内养殖规模

《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指南》提出限养区内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不得新建和扩建现有的养殖场,加强畜禽的污染排放处理能力,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第十四条 实施生态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规模与区域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基本建立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制度和长效机制。以推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和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畜牧业为方向,结合金普新区的实际,通过节能减排与末端治理相结合。

第五章 畜禽污染防治对策

第十五条 科学布局畜禽的养殖空间

制定明确的用地指标政策,应充分考虑畜禽养殖现状及未来产业扩张的用地需求,预留一定的用地空间,既提供了用地条件又防止产业用地空间的盲目转移,并根据地区种养结合配置比,确定养殖规模、养殖模式、养殖结构和实体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等,进一步细化用地指标政策。

新、改、扩建养殖场选址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畜禽污染防治规划等要求。远离人口集中区,水源保护地,将养殖场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交通便利发达的地方,便于垃圾及动物尸体清运。

第十六条 畜禽产业布局优化

根据《大连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纲要(20112020)》的规划和布局金普新区为控制和适度养殖区。重点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和饲料工业,围绕兽药等以高新科技为主的龙头企业,探索发展融生产性、生态性于一体的生态型、休闲观赏型和科技智慧型畜牧业。

同时根据《金普新区畜牧业发展规划(20172020)》提出的金普新区地理特点和畜牧业生产特点,以及畜禽养殖布局远离近海旅游区原则。统筹新区优势品种资源和产业优势,以产业化、现代化为重点,加大对畜禽养殖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力度,形成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品牌畜牧业为目标,严格遵守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着力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市场消费容量相适应的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形成生猪、肉牛、奶牛、家禽、肉羊以及其他特色品种的畜产品优势产业。

根据上位规划和主导产业及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资源优势及潜力,结合金普新区各个街道的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炮台,复州湾,石河,向应等街道作为畜禽养殖主要集中地。

第十七条 落实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和强化源头管控

完善禁限养区域划定。认真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各项管理规定,禁养区内不得有畜禽养殖场、养殖户从事畜禽养殖活动,限养区内应当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总量,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畜禽养殖总量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根据不同的空间区划类型和目的,提出优化空间布局的政策建议,因地制宜的促进金普新区畜禽养殖业空间布局优化。

强化源头控制。依据生态消纳用地制定本辖区内的畜牧业发展规划,确保畜禽养殖产业发展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加强畜禽养殖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加强饲料生产和使用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饲料中的抗生素等,防止铜、锌、砷等超标。

实施分类管理。各类养殖场和养殖户应优先选择以资源化综合利用为主的生态处理,当消纳用地不足等条件限制时再选择工业化治理。

第十八条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和污染治理

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做好本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在实地调查、监测验证和试验研究基础上,选取适合的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建立畜禽养殖减排设施长效管理制度,保障设施运行经费,加快建立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积极推动设施的专业化运营管理。

提升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通过生态型标准化养殖场创建项目的实施,对畜禽养殖场进行改造提升,着力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深化养殖场整治。一是加强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干湿、雨污两分离和干粪堆积池、沼气池、沼液储存池三配套设施建设,达到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达标的目标。二是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禁止少批多养、泔水喂养和污染治理设施超负荷运行;定期清理沼气池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策扶持与管理

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扶持政策。完善并落实因划定禁养区导致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搬迁或关闭经济损失的补偿措施,明确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等。在限养区、适养区制定并落实生态治理补助标准,对于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给予一定补助。

落实畜禽禁养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禁养区内巡查和区级督查制度,一旦发现回迁、反弹等违规养殖行为,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汇报、早处理”;对于拒绝或不及时处置的违规养殖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制定和落实相关规划

按照“因地制宜,生态发展,资源利用,分步推进”的原则,由区农业、环保部门牵头,系统规划20172020年畜禽养殖空间布局以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地方,要以街道或村为单位,制定具体的规划和方案。征求村民意见,明确限定居民聚集区畜禽散养的规模、数量。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确保规划得到落实。

第二十一条 管理措施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要站在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十三五”时期现代畜牧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履行规划指导、政策落实、协调服务职能,深入组织实施好“十三五”期间畜牧业发展各项重大工程,不断提升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切实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确保各项强牧惠牧政策的落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树立畜牧业良好形象,普及科学消费知识,正确引导消费,稳定消费信心

建立完善计划与考核机制。各项工作都应有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行。要超前计划安排压茬进行紧锣密鼓持续推进。区领导班子制定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责任查纠制度对工作进展及时进行评估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推进责任制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建设和发展的严肃查究责任。

2)强化执法监管保障。认真贯彻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强化执法监督手段,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法治轨道。要加大农村地区环境监察和环保宣传工作力度,让畜禽养殖场成为网格化环境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等多种形式,依法查处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各种违法行为。对向村庄、河道、路道等直排污染物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污染严重的依法给予处罚,屡教不改的进行强制关停。查处曝光一批重点排污案件,形成执法震慑力。

3)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环保等财政资金支持,充分运用税收、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吸引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资金保障,优先制定和实施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沼气发电和有机肥生产使用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以及各项优惠和扶持措施。结合区财政实际,推动财政补贴、业主自筹、社会投入等多种资金支持政策,逐步建立财政、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加强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等畜禽养殖支撑体系建设,将良种补贴、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畜禽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公益性费用支出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产业化扶持力度,采取财政直接补助、参股经营、贷款补贴等方式,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

加快生态畜牧业示范园建设,加快都市型生态畜牧业发展,是实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城乡统筹,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举措。

4强化政策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畜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加快产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各方发展畜牧生产的积极性;加大对畜禽养殖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千方百计吸引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多渠道增加畜牧业优势产品和特色产品开发的建设投资。

5)强化法治保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他配套法规。健全我区畜牧发展、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扎实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倡导企业自律,提高养殖场户遵守法律和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6)强化体系保障。完善区、街道、村三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争取发改部门立项,保障体系内软硬件建设资金。建立完善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监管和疫病控制体系,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保障畜产品安全;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及推广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完善畜禽推广体系,增强畜禽养殖技术普及应用能力。

第二十二条 技术措施保障

1)探索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按照“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原则,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要求,结合金普新区实际,各街道鼓励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积极探索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对于有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畜禽废渣和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资源化利用;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应建立集中处理畜禽粪便的有机肥厂或处理(处置)机制,可综合利用污水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再生饲料或其它类型资源回收等,但要避免二次污染,并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同时,结合金普新区生态建设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发展,积极促进畜禽废渣及污水的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对于未达到规模化的畜禽养殖(散养、放养和小规模养殖)户,提倡农牧结合、种养平衡一体化,鼓励农村沼气池建设,做到沼气回收能源、沼渣和沼液还田利用,尽量消除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的环境污染。

2)开展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畜禽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考虑畜禽养殖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要考虑到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此要做好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就需要不断总结和推广符合金普新区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各街道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不一,因而有必要实施培训计划,为畜禽养殖场提供污水治理的技术支持。选择有经济实力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开展示范工程建设,选择污染物达标排放,综合利用好并且有推广价值的养殖场树立样板。通过示范工程或样板,加强技术交流,总结经验,稳步推广。不断提高全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水平。

3)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加强畜禽良种工程建设,支持畜禽新品种创新和良种繁育基地,对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的畜禽种质资源库(场)、品种性能测定站等项目予以支持,提高良种化程度和草食牧业整体效益。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快推进畜牧业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促进生产方式转变,增强草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金普新区将推进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实施草食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试点,推广高效实用草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模式,强化典型示范引导,推动养殖粪便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4提供科技、人才保障。加快畜禽污染防治技术体系建设,加强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研究成果,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利用畜牧兽医机构、大专院校以及大中型企业实验室的科技资源,强化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技术研究平台建设增强畜牧兽医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培养畜牧兽医行业科技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畜牧兽医实用技术推广骨干人才,打造多形式、多层次的新型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建成畜牧兽医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

5)健全产业监测预警体系保障。鼓励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推进以决策信息、市场信息、科技教育信息等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生产和市场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数据采集系统,完善产品生产成本收益监测、市场风险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科学引导消费,确保经营主体合理安排生产。加强信息队伍建设,重视信息网络人才培养和利用。推进“互联网+”与经营实体结合,加强与良种繁育、饲草料供给、动物卫生监督、兽药生产经营、活畜交易、屠宰加工和产品销售等环节的深度融合,将大数据、云存储等运用到畜牧业全产业链条风险追溯监管工作中,提高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二十三条 社会措施保障

1)信息公开,舆论监督。环保局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及时在部门网站上公开查处的环境违法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环保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环保举报热线的监督作用,对于违规排污及擅自建设养殖场(小区)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2)加强宣传,全社会共同参与。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扎实做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以及散养户的污染整治和教育工作。制定相关措施帮助解决养殖场关闭后的转产问题,达到社会稳定与环境保护双赢目的。

第七章 重点工程

第二十四条 畜禽良种建设工程

1畜禽核心良种场建设工程。建设一批畜禽核心良种场,提高我区畜禽自主育种能力和种畜禽生产水平。深入实施遗传改良计划,完善生产性能测定配套设施设备配置,规范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工作,督促育种企业提高场内测定的质量,提高种畜数量和质量。采取引进和自主选育相结合的办法,以猪、牛、羊、祖代以上家禽以及地方特色畜禽品种为重点建设区级以上核心育种场6个;以生猪繁育场(站)、父母代种禽为重点,建设区级畜禽良种供应基地10个。

2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推进联合育种,支持和鼓励以企业为主导,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成立不同的畜禽联合育种组织,支持建设区域性联合育种站或搭建遗传交流的平台。培养建设良种繁育和推广队伍,加强组织和培训,提升良种繁育队伍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依托生猪良种工程,完善级种猪统一供精和配送系统建设;以牛、羊核心育种场为核心,建立一体化牛、羊选育生产体系,通过政策引导,推广性别控制、同期发情等技术的应用。

3地方品种资源保护以及新品种(品系)培育工程。争取农业部种质资源保护场建设等畜禽品种保护项目支持,加大力度对金州黑水貂等地方品种资源的保护力度,通过核心群组建,积极采用冻精、胚胎等生物保种形式开展保种,力争实现保种群体数量稳定增加、质量有所提升。

同时一方面充分利用已引进的良种加以选育,从中选育出适应区域气候环境、饲养条件的新品种,另一方面继续把已有的外来品种的优秀基因合理地引入到区域地方品种的改良中来,从而培育出更多高产、优质、低耗,经济效益好的新品种(品系)。

4种畜质量检测评价体系建设工程。建设畜禽质量检测中心,满足金普新区种畜禽进行第三方测定和鉴定的需要,适时开展种畜的性能测定工作。加强种畜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从种畜繁育、出生、饲养、屠宰到交易各环节的监管,保障种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五条 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工程

1)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扩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实施范围,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推动牛羊由散养向适度规模养殖转变。加大对适度规模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大力推广智能化、信息化管理、促进小区向牧场转变。到2020年,标准化规模养殖率达到95%以上。

2)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借鉴金普新区及国内现有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环境生态化“六化”建设标准,在新区奶牛、肉牛、肉羊、生猪、蛋鸡、肉鸡、等优势产业基础上,到2020年,通过新建、扩建、改造升级等方式新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20个。

3)建立标准化经营模式。以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主攻方向,推进牛羊标准化屠宰,优化牛羊肉产品结构,加快推进肉品分类分级,扩大冷鲜肉和分割肉市场份额。鼓励和支持企业收购、自建养殖场,延伸产业链,带动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为农牧民提供贷款担保和资助农牧民参加养殖保险,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第二十六条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

1)积极开展种养结合机制创新试点示范,探索适合我区特点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模式。新建养殖场要按照养殖数量配套相应比例的农田,就近就地消化吸纳粪污;鼓励已建养殖场配置与粪污产生量相匹配的农业用地;着力培育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面向中小畜禽养殖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养分管理计划,加快研发粪污肥料化、粪污贮存和农田施用等关键技术,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

2)按照示范先行、整合资源、整街道推进的原则,以种养结合、有机肥生产、清洁回用等模式推广应用为重点,推进街道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有机融合,并加以推广。

3)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在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和养殖密集区,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思路,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集储存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或能源化利用、污水高效生物处理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积极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择优扶持一批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开展粪便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升级。每年对重点畜禽养殖场开展粪污综合利用或种养结合改造,到2020年完成生态建设项目10个。

第二十七条 生态畜禽建设工程

1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建设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择优扶持一批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粪便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升级。2020年,新区建成30个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治理项目典型,力争基本完成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粪污基本无害化处理、资源化还田利用;全面建成饲养、屠宰、经营、运输、执法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2畜禽散养户生态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和推动畜禽散养户粪便污水治理实行行政合同式管理途径,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要加强粪污治理的指导、服务和宣传力度,推动畜禽散养户在享有养殖权利的同时积极履行污染治理义务。

第二十八条 畜牧业提质增效建设工程

1优质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工程。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快畜牧业升级,促进畜禽养殖向高端发展。以我区肉、蛋、奶供应核心场户为重点,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实施软硬件改造,提高生产水平和效率、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

2创新畜牧业示范工程。鼓励支持畜禽养殖企业利用互联网进行的生产和销售创新,发展创新型示范牧场2个、畜牧创意服务或产品2个、组织牧业文化推广活动1个,推动马业、蜂业、宠物、畜牧展演等创新畜牧业的发展,进一步发挥畜牧业在文化、创意、生态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和文化生活需求。

第二十九条 畜禽产业化发展工程

1培育壮大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加大养殖、饲料、兽药、畜产品加工等各类畜禽养殖龙头企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和引导畜牧行业上下游之间整合互动,发挥产业集群优势,实现“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公司+养殖场”等多元化经营发展。鼓励生产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引导生产企业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实现产品和管理的提档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智慧畜禽养殖建设工程。全面建设智慧化、信息化的畜禽养殖管理网络,引导和扶持规模养殖场建设智能化生产管理系统,建设畜禽养殖生产、疫病防控、安全追溯等工作的智慧化管理平台。创新监督管理模式,落实国家关于推进互联网+战略部署,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技术搭建管理、监督、预警平台,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等技术推进畜牧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对畜禽养殖重点环节的远程实时监控和市场信息的分析预警。到2020年,完成畜禽养殖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

第三十条 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以及畜禽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畜禽养殖经营主体监管名录,严格落实其主体责任。建立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的畜产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畜禽养殖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畜牧生产相关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建设,实现人员、设备设施齐全、岗位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经费充足,全面覆盖全区的农畜产品质量执法监管体系。

第三十一条 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

制定出台大连金普新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总体规划,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运作、财政扶持、保险联动”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市公益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相关建设阶段和内容,与金普新区城建部门及农业部门密切配合。

2020年,建设(或确定选址)1处日处理能力达10吨以上的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1套移动式焚烧处理设备,努力建成“辐射范围明确、运行机制完善、经费保障到位”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落实国家无害化处理相关补贴政策,实现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保障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金普新区畜禽污染防治规划(2017—2020年).-大连金普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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