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民用石油液化气价格管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19: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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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民用石油液化气价格管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价商发[2003]116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3.06.05
【实施日期】2003.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民用
石油液化气价格管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价商发[2003]116号 二00三年六月五日)
各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
2002年3月自治区计委根据市场的变化和我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2002年起,取消原宁夏炼油厂提供给我区城镇居民用计划内石油液化气分配指标,我区石油液化气资源完全由市场配置。民用石油液化气的价格关系广大城镇居民切身利益,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