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

发布时间:2019-04-30 05:13:3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4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人社厅函[2014]111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14.03.31

【实施日期】2014.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4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4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组部人才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共青团中央宣传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的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我部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高级研修项目。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4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高级研修项目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平台,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突出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精品项目。

一、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研修选题、举办时间和地点实施高级研修项目。在每期项目举办前,研修方案和招收学员的通知须报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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