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律职业的未来

发布时间:2019-08-01 01:18:12

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律职业的未来
作者:郑戈
来源:《检察风云》2018年第04

        自从数学家约翰·麦卡锡在1956年夏天的达特茅斯学院会议上第一次提出人工智能这个概念以来,旨在用计算机来模拟人类智能的科学研究已经经历了许多次大起大落,而它最近的发展正在改变着人类社会的交往方式、组织结构和商业模式,并对法律职业产生着冲击。

        法律和医学很久以来一直是人类社会各种职业中的塔尖职业,因为这两种职业的技能都需要人们经过很长时间的学习和训练才能够掌握,两者都有很高的准入门槛,其从业者受到严格的法律和伦理规范的约束。但人工智能目前正猛烈地冲击着这两个行业,层出不穷的大数据精准医疗和法律人工智能产品正改变着这两种职业的未来前景。

        与其螳臂当车,不如放手拥抱

        与法律变迁的保守性和可逆性相比,科学技术领域的进步是激进的和不可逆的。但是,作为既定分配格局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法律人适应这种变迁的意愿和能力往往比较弱。用著名媒体人克雷·舍基(Clay Shirky)的话来说:制度和机构是为解决具体的社会问题而设立的,而它们总是试图不让这些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从而维护自己存在的合理性。

        作为制度化和机构化的动物,法律人每每试图关上自己所不熟悉的大门,努力用自己所熟悉的概念和思维框架来限定技术革新正在带来的各种新的可能性。但这种努力与其说可以力挽狂澜,不如说更像是螳臂当车。更加可行的态度是向新技术敞开心扉,积极投入它所带来的各种新的职业场景之中,在参与过程中去理解它,充分利用它所创造出来的新机会,同时留意它所带来的各种新风险。正如驯服一匹马的最好方法是骑上它而不是挡在它前面一样,驯服人工智能的最好方法也是在驾驭中控制它。

        实际上,一些有远见的法律人和法律职业机构早已行动起来。比如,全世界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大成-德同(Dentons)在2016年创建了自己的人工智能实验室Nextlaw Labswww.nextlawlabs.com),与IBM公司的认知技术平台沃森(Watson)合作开发法律人工智能产品ROSS,这款产品目前已在数十家国际律师事务所测试使用。此外,包括达维律师事务所(Davis Polk & Wardwell)在内的许多大型律师事务所已经设置了一种新的职位:首席知识官(Chief Knowledge Officer CKO)或首席技术官,带领一个团队专门从事本所的数据库建设和人工智能产品投资、开发和调配。这表明这种新的法律职业——法律知识工程师——正在兴起。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许多资深法律职业人士(包括辞职的法官和检察官)开始选择投身于法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行业,而不是像以前那样首选从事传统律师职业。

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律职业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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