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高老庄》有感

发布时间:2020-02-12 15:45:50

前几天读完了贾平凹老师的《高老庄》,我就这本书谈谈我的想法吧!说来惭愧,我是陕西人,但除了读过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和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外,却几乎没怎么读过贾平凹老师的作品。那天去图书馆找书时,看到了贾平凹老师的书,便选了《高老庄》来读,感触颇深。

首先,我不得不承认那些大家身上的“大家风范”。也就是说,那些被公认为大家的人,他们身上肯定有异于常人的某些特点和优点。但这些精华和赞誉是需要你自己去体会,去了解的。如果你只知道一个作家多么有名,写了多少作品,却没有真正去拜读过他的著作,那么你对他的认识就只是一个空壳,仅限于百度上搜到的文字而已。相反,当你把他的写作精神和思想融入到他的作品中去用心体会的时候,你才能品出味道来。就像我以前“认识贾平凹老师,一方面他是陕西人,套用他的话来讲,“陕西出了个贾平凹”,无人不晓;另一方面,知道他的《秦腔》和《高老庄》比较有名,但正是因为没读过他的作品,没有用心去体会过,你现在若让我谈谈他,我肯定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的。

我读《高老庄》,最先便忍不住感慨:“好的作家总是能带给人惊喜。”他的《高老庄》,很符合我的“口味”。

从开篇,作者就布下了这本书的“神秘基调”——由子路决定回家探亲而引出像草帽的飞碟的离奇性,又接着写石头对他爹要回家的预言。作者的全局性把握是很强的,当你看到快结尾时,你会惊讶地发现,他在作品中布下的悬念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相互应和,就像纽扣对扣眼儿一样,是绝对容不得扣错和缺失的,否则便会影响整体的美感。作品带给人的神秘性和离奇性贯穿始终。比如:石头惊人的绘画和预言天赋、白云湫和野人的传说、多次出现的飞碟带来的神奇事件,还有孤魂附身等。看到雷刚媳妇被死去的得得附身时,我想起《白鹿原》中陈忠实也描写过鹿三被小娥附身的场景。这一系列的神秘基调甚至离奇事件让你觉得惊讶又难以理解作者的用意。不禁思考: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追求叙事的独特和吸引力,还是为了展现其他的东西?这些事件,有的是“鬼神论”,有的掺杂着农村的封建,让人怀疑作者是不是唯物主义的信仰者。但仔细想来,文学作品也是一种艺术,单单用是否唯物来思考作者和作品,是不恰当的。你可以把这些看做是农村特有的文化气息,就像小时候喜欢听爷爷奶奶讲各种迷信和鬼神的故事一样。好像少了对这些东西的谈论,农村就不完整了。而作者本人认为:“这个世界上是根本不存着神灵和魔鬼的,之所以种种离奇的事件发生,古代比现代的多,农村比城市的多,边地的比内地的多,那都是大自然的影响。”

总之,作者笔下的这些离奇性还是能带给人很深的印记和无穷无尽的想象的。

第二个特点便是讲故事的形式,极强的叙事性。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位女作家——严歌苓。她的作品就像一本故事集,看似作品中不夹杂作家的任何评论和自我抒发,但却通过娓娓道来的故事叙述穿插进个人思想。也许是因为性格原因,我更偏爱讲故事的文学作品。毫不拖沓,直接带你走进作者用文字构造出的一个世界中,着实令人“过瘾”。作者开始并没有写高老庄如何如何,而是借一个女人与西夏谈话之口叙述出高老庄独特的魅力。后来的作品构建中也是通过叙事将各个场面描绘得生动灵活、多姿多彩。关中人的豪爽性格使得这部作品也直爽不羁,毫不忸怩,令人称赞。但讲故事与讲故事也是有区别的,讲得好才能称之为讲故事,否则便是满口废话了。看来贾老师讲故事时讲得极好的,若以后有幸能听到他那一口陕西话,便无憾了。哈哈…

第三个特点便是迎面而来的农村历史与文化气息。

如果说迷胡叔唱的丑丑花鼓词是对高老庄的粗略概括的话,那么作品中多彩的农村文化气息便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了。对子路爹过三周年的白事描写,勾起了我儿时的记忆,也只有在农村,才能有这种过事的气氛和独特味道。作品中的方言土语不仅是个特色,也是刻画人物形象的有利工具,更多的还是人文气息。如果农村少了方言土语,那还完整吗?而作者也不惜借子路收集方言土语做研究之事来专门进行解读,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的。看来贾老师是很热爱自己的家乡话的,若不然何以有“普通话是普通人说的”之妙言呢?白塔的风水,遍及村内的石碑,也是农村风俗的一部分,作者更是通过蔡老黑修白塔以获得众人拥护之事来说明这些风俗对于农村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第四点便是作者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方法。

前面说到作品的叙事性,而作者在刻画人物形象时也拒绝平铺直叙。通过子路携西夏拜亲访友,很巧妙地将主要人物和人物间的关系交代得清清楚楚,简单的几句土语便是刻画人物性格的有效工具。于是,在作者笔下,有了性格直爽、聪明大气的西夏;有了心地善良、重感情的菊娃;有了豪爽不羁、重情重义的蔡老黑;有了敢作敢当、随性率直的苏红…作者以第三人称的视角,注视着这个地方的事态变化、人物间的牵绊与纠葛。

五、作品中作者的个人思考。

子路说:“从家谱上看,高家先人都是一米八以上的个儿。”而子路决意娶了个高漂亮的西夏,并以此觉得甚是骄傲。高老庄人个个身体短小,以及子路觉得个子矮的种种不好,对高老庄人种退化的思考等等,无不流露出作者对于“种以及种退化”的思考和担忧。子路回到高老庄后总是身体不适,让他觉得高老庄的环境在发生着悄然的变化,“也许再过个几十年,高老庄就住不了人了。”

其次,对于农村资源破坏和后人发展的担忧。地板厂的建立,对木材的收购,原本林子的毁坏,这一系列的事情的后果都通过子路表达着思考。“现在抢着卖木材哩,等这一片片林子等光了,看后人咋遭罪哩。”子路想,农村人眼光太浅,只看眼前利益,不懂得可持续发展。这些,不都是作者所想,作者所忧吗?

再次,对于传统文化和文明的传承。西夏对于石碑的热爱,对画像砖的宝贝,子路对方言的收集与研究,不正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保护和传承吗?

最后,作者的感情观。作品的结尾,蔡老黑因为放不下菊娃,回来看她而被抓。西夏此时深深地感到蔡老黑对菊娃的真情实意,她敬佩他,觉得他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真正的汉子,于是决定不回城里,帮助蔡老黑联系律师,减少刑期。只留子路一个人孤零零地返城。这个结尾着实是让我有点意外的,但我个人认为,作者在这里还是认同西夏的做法的,也正是为了突出对真感情的赞扬而设定了这么一个结局。西夏和蔡老黑性格上的共同点是直爽、重情重义。由此可见,贾老师也是一个性情中人啊!

对于结尾,其实我还是有点觉得不是那么完美。这样的一个没有结局的结尾,总让人觉得有点突然和匆忙,总觉得高老庄的故事不应该就这样结束了,让人意犹未尽,不禁去设想以后的故事会如何发展。也许,这不是贾老师的失误,正是他的用意所在吧!

读《高老庄》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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