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实

发布时间:2019-03-12 02:27:28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呼和浩特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18

【实施日期】2014.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现将《呼和浩特市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1218

呼和浩特市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通知 》(内政发〔201480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责任型政府和廉洁型政府的总体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能力,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行政的原则,梳理行政权力、建立权力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及履责机制,形成权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行政权力体系。

二、总体目标

20156月底完成市级行政权力的梳理审核工作,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三、组织机构

成立呼和浩特市行政权力梳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狄瑞明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恒俊  副市长

成 员:吴长春  市编委办主任

任 瑞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 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云 奎  市监察局局长

刘建国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市行政权力梳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海涛同志兼任副主任。

四、权力类别及设定依据

(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例如:专利许可、驾驶许可、医师执业许可等。本次梳理的重点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呼政发〔20142号)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呼政发〔201426号)中确定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

设定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设定有效期为1年的行政许可)

(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拘留等。

设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三)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强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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