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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9 15:34:56

法国自16世纪确立中央集杈之后,其政府官员体制 受领导人好恶、政治倾向差异的消极影响,符合现代法治 先后经历了“恩赐官职制”和“政党分肥制”的演变。在前 理念下行政持续、稳定运行的要求。相关的规范体系包 者,国家官员由国王任命、享受各种特权目不受法律的约 括总章程、单项章程、实施细则三个层次。总章程有《公 束;在后者,轮流执政的政党争相操纵行政、安插同党担 务员权利和义务章程》、《国家公务员章程》、《地方公务员 任公职,行政官员只效忠于所属党派的利益。至2 0世纪 章程》等,是公务员管理的综合规范。另外政府各部门在 前半期,结构性贪污腐败、周期性政治震荡、缺乏效率和 各自管辖范围内也制定了一些专门的单项章程,如《教师 人才等问题积重难返, 法国开始着手建立现代意义上 章程》、《法官章程》、《军官和士兵章程》、《议会工作人员章 28 统一的公务员制度,1 946年1 O月国民议会讨论和通过 程》等,分别针对不同职业性质公务员的层级、录用、考 了《公务员总章程》,随后各项专门章程、条例又陆续颁 核、晋升、工资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实施细则则属于具体 布,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与完善,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公 的执行措施,如各部门每年制定的录用公务员的考试规 务员制度体系和较为规范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 定等。三个层次的规定结成一体,实现了公务员管理的 法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规范化。此外,法国行政法院的判例也能产生一些普遍 法国“公务员”的范围广泛,既指中央和地方行政机 性的规则,判例作为法国公务员法律渊源至为重要,有时 关中的纳入机关编制的工作人员,也涵盖了公共企事业 发挥着成文法的意义。 单位如公办学校、医院等的正式人员。目前法国的公务 法国公务员管理的另~特点是其咨询协商制度,有 员制度全面涉及公务员的地位、权利义务、分类、录用、考 关公务员管理的立法和决策,均吸纳了作为被管理者的 核、培训、晋升、工资福利、奖励处分等各个方面,其中有 公务员的参与。这-N度的依据是1937年的《公务员 不少特色鲜明的内容值得我国吸收借鉴。 权利和义务章程》第九条:“公务员通过他们在咨询机关 (一)对公务员依法管理、注重协商 中的代表参加公务的组织和活动,参加制定公务员地位 法国公务员的管理有~套层次分明、体系完备的法 法,和审查关于公务员职业生涯的某些具体决定。”其中 律法规作依托,保证了公务员的管理活动均依法进行,不 所指的咨询机关涉及三个机构:行政对等委员会、技术对 中图分类号:D73/77.33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008—5947(2011)05—0028—04 摘要:法国的公务员制度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逐步形成了一套统一、完整和较为科学的 现代人事制度,内容全面涉及公务员的地位、权利义务、分类、录用、考核、晋升、物质利益、奖励处分等各 个方面,其中有不少特色鲜明的内容值得我国吸收借鉴:对公务员依法管理、注重协商;成熟完善的公 务员培训制度;公开透明的财产申报制度以及公务员的权利救济方面的充分保障等。 关键词:法国公务员制度;培训;财产申报;权利救济 作者及单位:任慧,中国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研究生。(北京 1000880) 
等委员会、最高公职委员会。“最高公职委员会参与解决 占整个考核的30%,学生在实习期间担任某一省长、驻外 大使或一些国际组织负责人的助理,在实际工作中迅速 全国范围内的一些涉及公务员整体和个人的问题,行政 对等委员会参与解决涉及部内公务员个人的问题,技术 对等委员会参与解决涉及部内公务员整体的问题。” 三 个委员会均由公务员代表和政府代表对等人数组成,行 取得高级公务员的行政领导能力,一毕业就可以直接进 入高级公务员的岗位。此外,法国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不 完全是由培i ̄13提出和决定的,而是会征求参训者所 政机关作出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决定,需事先征求相关委 员会的意见。这样的制度设计体现了现代法治所蕴含的 民主化精神,不仅起到了使公务员参与管理作用,也提高 了相关决策的科学, ̄可接受性。 二)成熟完善的公务员培训制度 法国十分重视对公务员的培训,《公务员总章程》中 明确肯定了公务员“享受经常性的职业培训”的权利。 197 1年的《继续教育法》也对公务员的培训做了专门规 定。1985年,法国政府又进一步规定:公务员为参加考 试有要求继续培训的权利;公务员对自己感兴趣的项目 有申请培训的权利。在经费和时间的保障上,规定行政 机构用于公务员培训的经费支出应当达到支付工资的 6%,公务员根据工龄长短还可享受1至3年不等的培训 假期,段期内不停止工资发放。 法国拥有一批专业的高等院校和研究#TL ̄,形成了 较为完整的培训网络体系。目前“除了国立行政学院、巴 黎综合工科大学、国际公共行政管理学院等属总理府直 接领导的国家级学校外,还有五所属公职部领导的地方 行政学院,七十余所属政府各部门领导的专门技术院校, 二十八个属部门和地方政府领导的培训中, 。” 据统 计,这些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目前已占到法国高级公务 员的一半以上,有的还出任总统和总理,如希拉克。¨ 尤 其值得一提的是被誉为法国“高级公务员摇篮”的国家行 政学院,它创建于1945年,直属法国中央政府,是专门培 训非技术高级公务员的教育机构,法国处长以上公务员 有8 0%毕业于该院。现在随着国家公务员人数的增长和 政府行政职能的增加,单靠政府本身的组织机构已无法 胜任全部的培训要求,因此法国的培训机构也日益呈现 出市场化的趋向,政府放宽了对培训机构的限制,广泛吸 引私立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进入培训市场。 法国的公务员培 『还十分强调实用性,“以实践为基 础、以问题为中心”,重点培养学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 的能力。以国家行政学院为例,其教学方法非常有针对 性:学生按8人~10人分组,进行案例教学。实习的分量 在部门和参训者本人的意见。各部门每年都要向下属机 构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了解各个单位和每个公务员的 士 『需求,据以提供量身 丁1故式的培 l内容。 (三)公开透明的财产申报制度 法国1988年制定并于l995年修订的《政治家生 活资金透明度法》对高级公务人员申报财产作了具体规 定:财产申报的主体包括总统候选人、国民议会和参议院 的议员、中央政府及地方各大区、较大市的高级政府官员 等。法国的公务员数量庞大,明确这些高级政府官员的 财产申报义务,压缩其贪污腐败的空间,对于整个公务员 队伍的廉洁自律有着重大的示范作用。应申报财产的范 围包括房屋、有价证券、存款、现金、家具、收藏品、首饰、黄 29 金、车船飞机、营业权和客户资源、负债情况以及国外的 不动产和账户等,全面涵盖了可能的财产类别,保证了监 督的有效【生。申报的形式包括出任申报、日常申报以及 离任申报。如2007年5月,法国前总统希拉克结束其  2年的任期时,就向宪法委员会提交了家庭财产状况报 告。而随后上台的萨科齐也必须在公布总统大选结果 时,附上自己的财产报告。所有的报告都必须在《政府公 报》上公布,国民可免费、自由查询,申报信息接受媒体和 非政府组织的监督核实。 另外,法国还成立了专门的“政治生活资金透明委员 会”。该委员会依法有权审查政府成员、议会主席和市长 的财产状况,并对来历不明的财产进行调查。不申报或 者虚假申报者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如《政治生活资 金透明法》中明确规定:如果议员、政府官员或地方官员 未按规定报送财产申报表或竞选账目,就在年内取消其 被选资格。实践证明,作为一项重要的廉政措施,法国的 财产申报制度对有效约束和规范政府公务人员的行为, 树立政府和公务人员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公务员权利救济方面的充分保障 关于公务员权利救济的规定一直是各国公务员制度 的重要内容。法国的《公务员总章程》规定公务员在自身 权益受到侵害时有申诉的权利, 
工资、退休等一些列环节 比律保护等方面的具体保障与补救措施。在录取、评估、培 务员的招录、考核、晋升、培训、训、考核、晋升、处分等阶段,公务员对影Ⅱ向自身重大权益 都应当通过明确的制度进行规范,并在具体实施中严格 执行,以实王见公务员管理的制度化。 目前我国已建立基本的公务员制度,l 993年8月国 巍的决定不服时,均可寻求法律救济。具体体现在:]凇务 员有了解自己评估结果和培训成绩的权利,如果认为评 价不公正,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②《公务员总章程》规 务院颁布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使公务员管理走上 定:主管机关每年要对现职公务员或派出公务员进行一 制度化的轨道,随后,当时的人事部又制定了《国家公务 员考核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国家公 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等配套规定。2 0 0 6年实施的 次鉴定,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如果公务员对鉴定结果 有不同意见,可以向行政对等委员会要求主考人修正鉴 定结果,也可以向行政法院提出上诉。③对不公正的晋 升,公务员有权向上级申诉,也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诉 讼。行政法院有权撤销不具备条件的公务员的晋升,也 有权撤销未经行政对等委员会审查的公务员的晋升。④ 纪律处分方面,凡轻微处分以上案件,处分决定作出前必 须经过行政对等委员会的讨论和建议,公务员有权在讨 论会议上为自己辩护,行政对等委员会在调查后提出惩 戒建议,供行政机关采用。公务员如不服纪律处分,可以 选择向行政机关或者公务员最高委员会提出申诉;也可 以选择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讼和损害赔偿之诉 讼。 可见法国公务员权利救济途径之全面。 法国独特的行政法院体制对公务员权利的救济作用 突出。一方面,行政法院并不属于司法系统,而是由国家 总理领导,可被视为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体制。另一方 面,行政法院拥有对行政案件的专属审判管辖权,且案件 审理程序、所作判决的终局效力又都体现出相当的司法 性。这样在对公务员提供救济时就少了司法过度干预行 政的传统顾虑,同时救济的方式也更加多样化。 二、法国公务员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中法两国之间有着很多相似之处:同为大陆法系国 家:都有着长期的中央集权的传统;在当今,公务员职业 的稳定性及较高威信也都吸引了很多人投身公务员队 伍。近年来,我国公务员的报考热不断升温,2010年中 央单位公务员的招录,报考者数量超过146万人,较去年 增加了4O余万,146万多人争夺1 5646个职位,招录比 高达93:1,创数年来新高。 虽然公务员职业的热度有 增无减,但我国目前的公务员制度建设绝非无可挑剔,仍 有着诸多问题与缺陷,有必要汲取法国公务员制度的有 益经验。 (一)加强公务员管理的制度化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大原则的指导下,我国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法律的形式对我国的公 务员管理工作做出了全面、综合的规范,具有重要的里程 碑意义。不过现有的规定虽框架完整但细化程度不足, 在基本规定之下,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仍有待完 善。在具体执行中,公务员的管理很多时候还在依赖公 务员的道德规范,并因领导重视程度的不同而效果迥 异。因此,我国应完善与基本规范相配套的细化规定,建 立粗细有致、体系合理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保证相关规定 的落实,使我国公务员的管理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更好 地适应现阶段行政管理的客观需求。 二)培育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首先,要给予公务员培训足够的重视,实现公务员培 训的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公务员参加培训的具体程序 和途径,把公务员接受培训和政府组织培训上升到法律 权利和义务的高度。我国2D06年1月实施的《公务员 法》以及2008年12月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公务员 『 规定(试行)》,均作出了相关规定,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员 培训走上了法治轨道。不过总体来说,相关规定在实际 适应性、可操作性方面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间。 其次,应当加大培训机构建设的力度,促进培训机构 的多元化。目前我国的各级行政学院是公务员培 『的主 阵地,对公务员素质的提高起着关键作用,不过部分行政 学院尤其是在基层还面临经费和师资不足、基础设施薄 弱等问题,不能满足大规模教育培训公务员的实际需 要。因此应当加大对行政学院(党校)的建设和扶持力 度,强化公务员培训的主渠道,同时也应当鼓励高等学校 和其他社会培训机构的参与,形成开放竞争、优势互补的 培训机构体系。 再次,应不断改进公务员培训的方式方法,注重提高 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能力,增强培训的时代性、针 对性、时效噔 口实用性。在培训内容方面鼓励创新,针对 
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公务员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突出 培训内容的多元化。 最后,还有必要把培训与任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在 法国,经过培训的学员按成绩排名选择政府提供的空缺 职位,国家行政学院排名第一的优秀毕业生可以直接担 任政府副司局级职位。我国也可以将参加过何种培训及 继续实行党纪、政纪处分外,还应承担法律上的后果。④ 以立法形式明确设定公务员的财产申报义务,在《公务员 法》中增加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的规定,或制定专门的 《公务员财产申报法》。 四)提供全面、多元的权利救济途径 我国传统素有重义务而轻视权利的倾向,从政治角 度将公务员定位为“人民公仆”,却忽略了公务员身为 成绩优劣作为衡量公务员任职资格的一个重要标准,使 培训成为上岗、晋升、交流的必经阶段。 三)完善我国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 目前我国还没有通过立法确立真_正意义上的J员 财产申报制度,相近似的只有1995年的《关于党政机关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和200 1年的 《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 所建立的干部收入报告制度。现有的规定对于监督、惩 治公务员的腐败行为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很多不 足。首先,两个《规定》均属于政策性文件,而非严格意义 上的立法:其次,在申报主体上,没有规定县级以下乡、镇 基层政府负责人的财产申报义务,而在实践中他们也很 容易滥用手中的权力,成为贪污腐败的重灾区:在申报范 围上,只将工资、奖金、津贴及劳务所得作为应当申报的 内容,范围过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充其量只能算做 公务员的收入申报制度” i申报时间上,只规定了现职 申报,缺乏就职申报和离职申报。在责任追究上,只规定 了“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利后果,过于温 和。此外对于申报材料的公开也缺乏明确规定,目前“除 了少数地区如新疆阿勒泰地区、重庆市江北区、四川高 县、浙江慈溪这些试点地区,对官员财产进行公示外,其 他大部分地区还只是将官员个人财产向上级报告,”凹 并 未向社会公开。 因此,借鉴法国的经验,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 完善应当包括: 巴公务员的各类财产全部纳入到申报 的范围,除了工资、奖金之外还应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债权债务以及各种非财产性收益,避免财产申报制度演 变成静态的工资奖金收入申报制度。②公务员财产申报 制度的核心在于公示和公示之后的社会监督,而非单纯 的公务员内部监督措施,因此应当明确规定申报材料向 公众公开,建立一种面向公众、广受监督的公务员财产申 报制度。③应由专门的监督机关去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 处置,对拒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家庭财产的申报人,除 “人”的自然属'tgu社会属性,一味强调国家利益而忽视 公务员的个人利益,关于公务员权利救济的规定较之法 国仍很不完备。1995年出台的《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 行规定》明确了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的制度化途径,但它 仅是*im#申诉控告的原则、范围、管辖等作出的规定。《公 务员法》在综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申 诉控告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作了相应调整,但仍然是不够 的。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对申 请救济的情形、受理机关、时限要求、处理结果的送达与 执行等具体事宜做出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公务员申请权利救济的事项范围也需扩大。目前我 国公务员的自我权益保障意"  , 。B分行政机关及领导的 法制观念稍显淡薄,随着国家民主和法治的完善,公务员 权利救济的范围也应当逐步扩大,如“公务员可以通过申 诉、控告来保护自己合理晋升、保护自己因突出贡献应受 到的合理奖励、保护自己合法执行公务的权利以及免受 打击报复的权利等。” 叩另外,权利救济的途径也应当多 样化。现有的救;齐途径仅限于: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向人事部门申诉、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向上级行政机关 提出控告等。与法国相比,缺少了向行政法院起诉的途 径。虽然法国的行政法院属于行政系统,但不能否认其 提供救济的方式、程序具有相当的司法性,对公务员权利 的保障也更加充分。我国《公务员法》第9 0条规定:公务 员对于各种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只能一再的申诉,不得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虽然我国没有类似法国 的特殊的行政法院系统,但是出于更好保障公务员合法 权益的考虑,至少也应当将开除、免职、工资福利等涉及 公务员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的事项纳入 可诉的范围。这也符合公务员立法“保障公务员的合法 权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2】李和中.比较公务员 
理社会的了。相反,社会是为人的。” 卢梭说:社会秩序 ②以职业福利替补公共福利,从普及性的社会福利向选 5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然而 择性的社会福利发展,在福利国家的改革和削减方面,利 索这项权利绝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卢 益补偿往往先于妥协:③由国际资本、世界性组织共同提 梭认为,人的平等是由协议和法律权利保障的。人具有 倡全面削减社会再分配的比重。∞ 总之,应以符合最广 社会属性,他们首先是公民,他们创造的政府必须依法给 大人民的利益为前提。 人民以自由,必须为人民提供物质福利,清除财富分配的 参考文献: 不平等,并且建立一个公共教育的制度。 【1】颐俊弄L福利国家论蜥一以欧洲为背景的比较 社会契约”从根本上改变了对于国家权威和合法性 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68. 的认识。卢梭说:“由全体个人的结合所形成的公共人 2][3】恩格嘶冯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 格,以前称为城邦,现在称为共和国或政治体:当它是被 人民出 1972.106.216. 动时,它的成员就称它为国家:当它是主动时,就称它为 4]张平、荆瞰瑞典——社会福利经济的典范【M】.武 主权者;而以之和它的同类相比较时,则称它为政权。至 汉:武汉出版社,1994.67. 于结合者,他们集体地就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主权权 516 晓芳政治学视角下的社会保障.J]长春理工 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 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22. 做臣民o"[8J在卢梭的观念中,国家应当是被动的,听命于 7]GeorgeH.Sabine.AHistoryofPolcalTheory.M] 集体意志的,人民可以根据集体的利益赋予国家以适当 NewYork:HohRinehartandWinston.1 96 1.432. 的功能。 8】卢梭.社会契约论【M]京:商务印书馆,982.25 福利国家的具体走向将由具体国情所决定,但是,福 9】周弘.福利国家向何处去.MJ北京:社会科学文献 利国家的改革和发展大体表现出以下几个方向:①由于 出版社.2006.282. 外界条件的变化,福利国家需要重新寻找合法性的依据; 责任编辑何周富 上接第31页)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49,150. EB/OL]htp:edu.qq.c0m/a/20o91027/000032.htm, 3】张晶.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一以法国为借 2009-10..27. 料J三明学院学报,2010(3):247. 8】乔新生.让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进入法律层面【J】 4】郑文彬.别具一格的法国公务员制脚J商场现代 领导之友,2010(2):29. 化,2005(9):227. 9降--.论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即】辽宁行政 5】张兆本.法、德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启示『J]湖北社会 学院学报,2010(4):33. 科学,2007(1 1):43—44 0牌功秉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M】重庆:重庆出版 6】王名扬.法国行政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社。2007.350. 2007.230—234 责任编辑何周富 7]IN家公务员考试超146万人报名,招录比达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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