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及示范应用系统建设可行性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06 23:23:38

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及示范应用系统建设可行性方案

1 项目背景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是数字中国的宏伟目标中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城市三级地理空间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域范围内自然、社会、经济、人文与环境等各种信息的定位基础、集成工具和交换平台。三级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应整体规划、渐进实施、相互协调,并遵循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从而实现在分布式环境下多源、异质、异构地理空间数据的流通、共享以及互操作。

为贯彻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升城市信息化建设水平,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城市地理空间信息的共享和广泛应用,减少重复投入,加快城市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测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2006年国家测绘局启动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工作。20134月,广东省21个地级市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工程建设项目全部顺利建设完成,其中数字XX20124月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验收。

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是数字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数字广东、数字中国建设的基础,是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基础平台。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目前全省数字城市建设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工作将全力推进全省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工作。截至2013年,全省已有34个县(区)开始进行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试点建设,正在抓紧组织实施。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数字城市推广应用和数字县(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绘电[2013]21号)精神,《XX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关于报送我市2014年基础测绘项目的通知》(穗发改规划[2013]3号)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我市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的通知》(穗国房办字[2013]179号)明确要求各区将数字区县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纳入2014年度基础测绘项目,由各区落实经费、组织实施。

2 总体目标及需求

2.1 总体目标

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RS)、全球定位系统(GPS)、计算机信息处理以及网络通信等技术,依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多尺度、多分辨率、多种类和多时相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实现空间数据的高度统一、集成建库,并以此为基础构建XX区权威、标准、唯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为政府各部门提供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提升政府各部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实现信息共享。

建立起地理空间框架管理、运营、维护和数据更新的长效机制,推进政府部门之间数据的共享机制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的互联互通。

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地理信息服务,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推动城市信息化进程。通过数字XX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加强应用,初步完成五个典型应用示范系统的建设,强化应用服务功能,推动城市信息化进程,为城市发展和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的辅助决策支持,实践科技强区理念。

3.2 建设依据

以上及本文提到的其他标准规范在本项目筹备及实施过程中有更新的均参照最新标准要求处理。

3.2.1 指导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

2)《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

3)《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国测国字[2006]35号)

4)《国家测绘局关于做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测国字[2006]18号)

5)《国家测绘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建设的通知》(国测国发[2010]48号)

6)《关于加快数字城市建设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国测国发〔20121 号)

7)《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城市推广应用和数字县(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绘电[201321号)

8)《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一村一镇一地图”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绘电〔2013240号)

9)《市“一村一镇一地图”建设指引》穗国房办字[2014]100

10)《关于加强地形图保密处理技术使用管理的通知》(国测成字[2009]19号)

11)《转发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地形图保密处理技术使用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管发[2009]484号)

12)《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测图发[2009]6号)

13)《关于印发<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国测图字[2009]2号)

14)《关于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测国字〔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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