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残疾人用品增值税优惠备案

发布时间:2019-03-28 13:29:45

残疾人用品增值税优惠备案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销售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享受税收优惠。

二、服务对象

销售残疾人专用物品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

首次发生免税业务办理纳税申报前。

相关证件证书或文件有明确截止期限的,按此期限作为备案期限;未明确期限的,两个年度备案一次,到期次年一月底前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四、资料提供

(一)验证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

《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 (一式一份)。

(三)附送资料

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相关货物生产销售的批准文件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办结期限

当场办结。

六、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60号)。

七、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准予登记备案后,应分别核算应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并按期进行应税和减免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或取消税收优惠备案。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12366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nb-n-tax-gov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会计实务:残疾人用品增值税优惠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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