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架工合同

发布时间:2019-10-08 01:33:13

外架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脚手架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与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种:架子工

4承包形式:除甲方供应钢管、扣件、槽钢以外工程施工图、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施工方案中所有架子工程、辅料(铁丝、扎丝、钉子、安全帽、安全带、立网、平网)及费用的大包干形式(包人工费、包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二、承包范围

1、外架(装饰脚手架)的搭设(含平土、垫板、安底座、预埋件等)。

2、主体防护架的搭设(含四口、五边的各种防护一次性搭设)。

3、安全通道、行走马道及基坑、井周边的防护、防护棚

4槽钢悬挑架的预埋、安装、拆除、安全网(平网)、密目网(垂直网)、及周边卸料操作平台的搭设、拆除。

5、梭槽、施工通道、灯架的搭设、拆除。

6、钢管、扣件等的水平、垂直运输,扣件的清洗,所用材料进出场装卸车

7、油漆涂刷,材料收捡。

8、要求施工现场达到西昌市安全文明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二、对工程的基本要求:

1、工期要求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实际工期以主体完工工期为准,必须保证主体施工进度要求,高出操作面1.5以上

以上总工期和阶段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

1)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

2)不利的气候条件(不可抗力除外);

3)高考、中考期间政府对施工的限制;

4)与其它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

5)乙方须按甲方之总控进度计划施工,确保每周工作均在甲方之总控进度计划内完成;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总控计划完成其工作,在追加现场人员后,仍然不能达到甲方之合理要求时,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它分包商承建上述工程,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根据本工程总体工期考虑,甲方有权要求分包方优先完成分包工程的某项或多项工作,在现场条件许可并可以实施的情况下,乙方应尽量满足并遵从总包方要求,且不得延误剩余部分的工作。

2、工期延误

以下任何一项原因造成乙方延误实施分包工程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分包工程的竣工时间相应延长:

1)非分包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超过10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开工条件、施工条件等造成的延误。如:其他分包商的非正常影响,结构严重偏差,标高线、轴线未及时提供;

3)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或者延迟发出指令确认批准造成分包合同工期延误;

4)不可抗力(以政府部门发布为准)等其它非分包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延误;

5)甲方认可的其它可以谅解的工程延误。

6)乙方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的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如果事件具有持续的影响,则乙方应每隔5天发出一份报告,事件影响结束之日起10天内提交最终报告给甲方工程部门。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0天内就报告内容予以答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已经同意。

7)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缴纳违约金 500元,并承担甲方一切相关损失。

8)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②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③乙方人员伤亡由自身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④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⑥若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内容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①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②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③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④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单价劳务报酬可以调整:

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批准的设计变更、在5000元以内不调整。5000元以上,以甲方签证为准。

4、施工验收

1乙方应确保所完工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的隐蔽工程验收成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脚手架按照要求全部拆除完毕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

5、施工配合

1乙方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乙方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6、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依法承担责任。

三、质量及技术要求

1、乙方分包的架子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和广元市安监站的要求,符合施工方案,脚手架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必须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施工,服从现场技术人员的管理,听从指挥,积极主动配合其他分包的工作,如乙方在工作上不配合,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3、乙方必须自觉认真的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脚手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如出现质量不合格等返工事故,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情节严重者须赔偿甲方停工损失。

4、乙方必须派员对租赁架管、扣件、密目安全网、尼龙绳的进出场以及管理负责(除现场损坏外),其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5、由于乙方组织管理等因素造成工程工期、质量、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队伍施工,对施工工程量可不予结算支付,并追究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实现施工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1、乙方所雇请的人员,由乙方与之建立用工关系,报酬由乙方负责发放,由乙方负责管理,但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作业制度。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上岗证上岗,无特殊工种上岗证不上岗。乙方班组长在施工时必须到场组织该班组工作,不得缺席,并保证通讯畅通,工地有加班时,必须留专人值班做到随叫随到,否则,每一次罚款500元;如遇特殊情况,班组长必须有1人在现场留守,若发现一次无班组长在场罚款500元,若施工作业人员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的,按正常进度(差额人数)翻倍处罚,每少一人每天罚款200元。

3、乙方必须对所有进入现场人员严格检查,严禁用老、弱、病、残、童,同时做好上岗前安全教育指导工作,所有工人必须坚持佩带安全帽,上外架时必须系安全带,否则,发现违规者每人一次罚款50元,罚款在工程费用中扣除。进入现场人员所需安全帽、安全带由乙方统一购买、统一标识、统一发放。

4、乙方要监督好本工种施工的全过程,所有工人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条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操作,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5、乙方须做好该组工人的素质教育,若发现该组工人在工地上有偷盗行为,甲方可对乙方处以所偷盗财物价值的10—20损失赔偿,并将当事人清退出场,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乙方所雇请的工人必须在操作过程中注意施工安全,在任何情况下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在10000元以内的事故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000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7、杜绝在施工现场进行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活动, 拒绝酒后上岗,否则,每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场,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节约措施

1、严格按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配置材料,按时上报需要量的计划。

2、拆后的材料必须清理干净,堆放整齐。管卡及钢管随拆随收,扣件清洗,及时归库,未按规定的发现一项一次处罚款200元。

3、合理利用材料。若发现乱改、乱用材料等浪费行为,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若由于乙方原因(如更换班组、材料归类等)造成材料浪费,按照该次工程量30%进行罚款,并在分包费中扣除。

4、乙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材料损失率应控制在 2 %以内,超出的按照扣件市场价予以赔偿,赔偿费用在乙方分包工程费中扣除。

六、工程结算

<>、本合同价款说明

1.本合同采取固定单价形式,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它包括劳务分包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分包方所需的所有直接、间接费用和上缴政府部门的税金或其它有关费用,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总包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2.除非另有变更洽商,任何组成合同价款清单以外的而根据设计和规范必不可少项目,其价款均视为已经平均分摊在清单所列项目之内,不再单独计取。

<>本合同价款已综合考虑以下内容:

1、大面积施工与局部、小面积施工之间的各种差异;

2、特殊部位的细部处理;

3、按规范、图纸要求、施工方案必须做的,但图纸没有显示的工作;

4人工费、辅材费、工具费等与架子劳务分包相关的费用

5各项技术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成品保护费

6、因冬雨季施工带来的人工降效

7任何因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运输、税费的变动或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而起的分包方的实际支出的增减,均属于分包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列入合同价款之中。

8分包承诺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会随时按总包方指令无条件追加现场人员投入,以达到总包的要求为止;为达到上述要求,分包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

1、按固定单价 /建筑面积结算(包括人工工资、管理费、保险、利润等等)面积按施工图纸以江西06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增加的工程量另行协商),工程外轮廓不变,内在结构变更,面积不得调整。

2、工程进度款:按照完成工程量进度 付款,主体竣工合格后付至 ,工程全部完工后 个月内付清。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相关机关仲裁或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该合同生效后,乙方如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甲方可以解除该合同。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若一方违约,不但赔付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且还须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该单包工程款的百分之20计算。

十、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书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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