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珠镇第三小学学生营养餐补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01 19:35:39

联珠镇第三小学学生寄宿制生活补助和

营养餐补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意见》和普洱市《农村义务教育困难寄宿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暂行》规定,为改善我校小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确保“营养餐工程”顺利进行,并使这项工程成为“阳光工程、良心工程、放心工程”,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实改善农村小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学校统一采购,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

2、坚持安全、营养、价廉、便捷的原则。

3、坚持最近采购,蔬菜新鲜,一天一购的原则。

4、坚持向正规商家定点,两三家商家购买的原则。

三、成立学生营养工程计划管理委员会

(一)联珠三小营养办的成立

营养办主任:校长

副主任:总务主任

管理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及各村校点负责人

(二)管理委员会职责

1、全面监督学生“营养工程计划”的安全、质量、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2、不定期检查“学生营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3、对“学生营养工程计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提出并督促改进。

4、有权更换负责采购原料的教师和解聘熟食加工人员。

5、具体食堂的措施由管理委员会制定或因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

四、食品采购制度

1、由学校经过考查、调查、选择正规、实力雄厚的商家“大兴超市”做为定点供给商家,供应学校食堂所需的大米、油类、酱油、盐巴等食品物资。

2、学校派两名教师,具体管理食堂的全面工作,并根据学校食堂每天需要的物资,向供应商定购。学校食堂需要的疏菜及肉类实行最近定点采购或有时学校自己购买到屠宰场的原则。

3、食堂管理教师,详细记录好材料来源地及货主姓名,并做好台账工作。

4、做好验收工作。学校指定一名食堂员工负责验收工作,管理教师协助,验收合格后,两人同时签名,验收方可生效。

6、结账方式。学校每月与供货商结账一次,由学校出纳根据学校食堂验收的单据,由供货商提供发票,直接与供货商结账(转账).

7、当月资金余额,滚存到下月使用。

五、营养餐供餐制度

1、学校实行三餐免费制,中、晚餐 一荤二素一汤。

2、按上级规定,住校生困难生活补助费及营养补助全部用以学生伙食补助,不再发给学生和家长。

3、食堂要求学生统一地点用餐,统一地点洗碗,杜绝学生到处乱吃饭、乱倒饭,污染环境的现象。

4、非住校生每周一、二、三、四下午及周五上午到食堂用餐。

6、金江小学、常林小学按以上规定执行。

7、电力小学按每生3.00/天的营养餐补助拨付给该校点组长,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每天一盒牛奶和一个鸡蛋。

联珠镇第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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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珠镇第三小学学生营养餐补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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