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保险合作伙伴交易系统索赔指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

发布时间:2020-04-17 22:31:35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索赔指引

尊敬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办理保险索赔,请您协助我公司按以下流程处理并提供相应资料:

一、 在事故发生后,请尽快找出保险单并致电我公司95585或84701226服务专线报案,详细申报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原因、受伤害人的姓名、受伤害部位、送哪家医院治疗、出险地址、保险单号等,并留下您最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 意外受伤的,尽快送当地医院抢救;如果属意外事故死亡的尽快向“110”报警。

三、 报案后请准备好保险单正本复印件、保费收据复印件。

四、 伤者出院时,造成伤残的,提供评残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证明;身故的索赔,提供医院出具“死亡通知书”和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五、 请您提供如下事故等证明材料:

1. 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医药费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原件、出院证明,涉及伤残的事故还应提供“伤残鉴定书”和伤残照片,身故的提供医院出具“死亡通知书”和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及死亡照片;

2. 航班延误需提供的资料:(1)机场的延误证明(原件),(2)每个人的护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3)每个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注明支行),(4)每个人的原来电子机票及改签后的电子机票(或登机牌)。

六、 我公司将提供如下索赔资料由您签字确认:

1. 人身保险给(赔)付申请书,(请客户务必认真详细填写索赔申请书

2.转帐支付授权确认书(请您提供开户行及账号)。

七.提供资料及赔付时限承诺:

1. 我公司专营部人员在接报案后会及时联系客户,并请贵公司与客户转达与我公司签定的有关协议规定和承保、理赔内容。

2. 按双方协议规定:3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全赔,300-1000元的医疗费扣除一百元的免赔额后按100%赔付,1000-2000元的医疗费在扣除二百元免赔额后按100%赔付。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按条款意外医疗保险责任进行赔偿处理,资料齐全的(免旅行社盖章)我司在承诺时效内把赔款划到被保险人帐上(注:已刷社保卡的费用不能再赔付)

1 所需资料:发票(原件)、用药清单、病历本以及医院出据的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

2 门诊治疗于出险日起50天内治疗费用可赔付,住院治疗于出险日起180天内治 疗费用可赔付,超过规定日期的治疗费用不予赔付。

3 赔款金额在叁仟元以下的,请于20天内提供资料,我公司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于10个工作日内赔付;

4 赔款金额叁仟元以上需住院治疗的,出院后资料齐全我公司于15个工作日内赔付。

3. 重大、特大事故我公司将委派专人到第一现场处理跟进服务。

您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或不解之处,请随时致电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95585或84701226服务专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中华保险合作伙伴交易系统索赔指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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