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9-05-30 14:49:07

改建承诺书

本人系 镇(街道) 村(社区)的村民(居民)。现拟对原有危房实施翻建,经慎重考虑,承诺如下:

1、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有虚假,本人自愿撤消翻建审批手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服从泉港石化港口新城总体规划,按照审批要求进行翻建,若建筑面积超过批准的面积和高度,本人自行拆除,并愿意接受政府执法相关部门处罚;

3、服从政府项目征用,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征用,无条件配合政府实施拆迁。

人:

夫(签章):

妻(签章):

共有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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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华村危房改建承诺书 上华

根据2015年白沙镇农村危房改建工程实施方案,上华村于2015427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公开评议,经评议你户被确定为上华村2015年农村危房改建户。为确保危房改建工作按要求顺利如期完成,现签订本危房改建责任状。

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1.                   建筑面积:一般援建户不超过180平米;重点援建最低为2人户50平米、3人户70平米、4人以上含四人100平米。

2.                   建设选址:在有利于生产生活的情况下,鼓励集中兴建。特殊情况,由住户向镇小城镇办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可原址兴建。其房屋建设需通过国土所同意。

3.                   统一外观:按照白沙镇危房改建小组提供的外观设计施工:(1)房屋顶威青瓦;(2)房屋三面外墙为白色,墙裙为灰色:(3)屋前植草坪不小于100平米,后坡种草籽。

4.                   房屋楼层:房屋统一为平房。

5.                   时间要求:7月前启动,12底前竣工入住。12月下旬验收。

以上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有违反一切后果有改建户负责。

承诺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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