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发展好环境新闻发布词

发布时间:2019-04-22 11:17:59

打造发展好环境新闻发布词

201663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中明

尊敬的各位来宾、尊敬的各位新闻界朋友:

大家好!

近日,省法院制定了《关于为打造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好环境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省法院党组讨论通过,并印发全省法院贯彻实施。下面,我就《意见》的相关问题,向大家做以简要介绍。

一、关于《意见》出台的背景

大家都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黑龙江振兴发展高度重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黑龙江代表团并发表重要讲话,前不久又到龙江视察,对推进龙江振兴发展做出了重要指示,寄予了殷切期望,也为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保障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

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印发后,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全省法院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组织起草、制发了这个《意见》。

大家知道,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立足司法办案,服务保障中央、省委的中心工作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央、省委和全省人民交给我们的神圣历史使命,也是全省各级法院应该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多年来,省法院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有力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我们的做法多次得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有的在全国法院交流推广。这次在总结提炼前期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本《意见》,就是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相关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一系列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特别是服务保障我省“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十三五规划和“龙江丝路带”建设的顺利实施,服务保障打造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好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

二、关于《意见》的几个突出特点

在《意见》的起草和论证过程中,我们着重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站位更高。《意见》坚持以立足司法职能、遵循司法规律、提升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的能力水平为出发点,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龙江振兴发展的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要求为着眼点,以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省振兴发展为落脚点,通篇贯穿习近平总书记的希望要求,通篇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通篇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努力以更新、更高的站位,指导全省法院做好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

二是涵盖更全。《意见》对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意见中,与法院工作相关的内容充分进行了吸纳。不仅涵盖了“五大规划”“龙江丝路带”“十大重点产业”等全省中心工作中与法院相关的工作内容,而且涵盖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涵盖了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审判环节,为各级法院做好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明确的遵循和指引。

三是措施更实。《意见》既注重强化对宏观司法方向、司法理念、司法原则的把握,更注重对专项服务活动、司法强制措施、便民诉讼建设等具体问题的要求,有的具体到了审判执行方式方法、审判执行期限节点、绩效考核的量化标准,等等,便于各级法院贯彻落实,便于办案法官具体操作,也便于监督考核跟踪问效。

四是针对性更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责任清单中涉及法院的工作都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对我们前期查摆出的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具体整改要求。比如,针对平等保护原则落实问题,提出了“各类主体在龙江打官司有底气,不用托关系,找门路,有理打得了官司,打得赢官司,打得快官司”的要求;针对推进司法与中心工作融合的问题,提出了“省委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执行难问题,根据最高法院部署,提出了“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和具体措施。《意见》不仅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路径和解决办法,使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既感受到了肩上沉甸甸的压力,也起到了鼓舞士气、振奋精神、激发斗志的作用。

三、关于《意见》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意见》共有7个大部分,总计40条。其中,第一部分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了意见;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部分,分别就打造和谐稳定、公平竞争、充满活力、公平正义、全民尊法守法的五个发展好环境明确了意见;第七部分对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作出了规定。

第一部分,围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出了4条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优化发展环境对经济发展,尤其是对当前龙江全面振兴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积极投身优化发展环境中来,努力为全面振兴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求全省法院牢固树立案案是环境、事事是环境、人人是环境意识,通过每一个具体的司法行为展示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市场主体在每一个司法环节都得到平等对待要求将优化发展环境与为大局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采取有效司法对策,做到既要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又要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既要坚持平等保护、坚守法律底线,又要突出政策导向、回应发展需求,实现司法审判与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态度和立场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真心实意为当事人着想,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

第二部分,围绕推进平安建设、维护和谐稳定提出了6条意见要求全省法院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和诈骗类犯罪,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犯外来投资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产业项目建设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外来投资者的安全感。要求坚持宽严相济,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或具有从轻减轻情节、从宽处罚效果较好的,要依法适用宽缓刑罚,最大限度支持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防止和避免因一个人犯罪而垮掉整个企业。要求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维护基层基础稳定。要求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要求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引导群众多渠道选择纠纷解决途径,努力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访,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及代理涉诉信访工作

第三部分,围绕发挥规范引领作用、确保公平竞争,提出了8条意见要求全省法院依法加大对欺诈经营、恶意拖欠、逃废债务、违约失信等违法违约行为的追责力度,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特别是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对规范经济社会秩序有示范意义的纠纷,原则上不予调解,当判则判,明确是非责任和市场规则。要求积极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抵制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要求妥善审理各类招商引资纠纷,依法最大限度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开门招商、关门侵犯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要求对建筑领域存在的出借资质、签订阴阳合同或虚假招投标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安全或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要求包容和鼓励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对涉及互联网+等新型商业模式、融资创新与金融安全等领域的案件,不轻易以法律未作规定为由认定交易行为或者合同无效。要求依法受理、审理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重整案件,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支持政府和相关部门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最大限度活化和释放市场资源,助力转型升级。要求依法审理涉及税务、工商、质监等行政案件,依法监督纠正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及其他侵犯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行为。同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发挥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能。要求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依法追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部分,围绕贯彻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激发发展活力,提出了7条意见要求规范强制执行措施,不得随意查封企业财务账册、关停企业,确有必要的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备案。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多做执行和解工作,防止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集中开展涉企诉讼、涉企执行案件和重点信访积案的专项清理活动,今年重点开展打击整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活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现代农业化改革目标要求,依法妥善审理土地流转纠纷,加大对新型农业主体、离城返乡创业、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各类涉及农民切身权益的保护力度,推动城乡协调发展。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大美龙江和宜居家园建设。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共享发展、建设幸福龙江部署要求,妥善审理好涉家庭、教育、就业和医疗等民生案件,定期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救助力度,协助省委省政府织好民生保障网。要求依法妥善审理涉驰名商标、特色产品商标、传统文化特色品牌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力度,保障省委关于创新发展战略实施。要求妥善审理好涉外、港澳台等纠纷案件,围绕建设“龙江丝路带”建设带来的新问题、新情况为党委、政府积极建言献策,保障我省对外开放战略的有效实施。要求妥善审理和处置重特大案(事)件,建立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确保得到稳妥处置。

第五部分,围绕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公平正义,提出7条意见要求全省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落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坚决杜绝把企业和群众拒之法院门外的现象发生。要求推进便民利民措施改革,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建好诉讼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揽子服务,落实好司法救助、司法援助、第三方援助、远程办案、首问负责、释法解疑等便民政策措施,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要求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以员额制改革为切入点,推行院、庭长亲自办案,使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要求推进司法公开,实现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录入准确的三个100%让涉诉企业和群众打一个清楚明白的官司。要求推进审判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审限延长和发回重审,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或上下“翻烧饼”。要求探索建立行政案件、重大民商事案件、破坏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对外来投资者在生产经营地发生的经济纠纷,可依当事人申请依法指定异地法院管辖。要求推进执行改革,依托“总对总”“点对点”等网络信息系统,运用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效率,解决好消极执行、拖延执行、违法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等问题。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范围,加大惩戒力度,推进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如期兑现。

第六部分,围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全民遵法守法,提出了4条意见。要求全省法院积极推进诚信龙江建设,定期发布典型案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失信曝光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依法公正审理民告官案件、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发送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等方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要求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依托法院政务门户网站等自媒体,通过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宣扬市场规则,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第七部分,围绕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加强组织和纪律保证,提出了4条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普遍成立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配套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责任落实。要求加大查出追责力度,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诉讼拖延、程序不清、裁判不公、以案谋私等问题,严格整治司法行为不严格、不规范、不公平等问题。对无法律依据而不予受理、不予立案、不予执行的,对办而不结、拖而不决、超过时限的,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对办案不守规矩、违反纪律的行为要重点加大查处力度。要求加大对下监督检查力度,对不认真履责、工作任务完成不到位,对营造发展好环境工作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部门或单位要严肃追责。要求加强对立案窗口督察和对“四风问题”的查究,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坚决整治在办理群众和涉企事务时推拖躲挡、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形象恶劣的单位或个人要依纪依规处理,并予以曝光。要畅通受理投诉渠道,健全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系统,对招商引资纠纷案件比较集中的法院进行重点巡查,对损害企业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责任。

关于这个《意见》的出台背景、目的、特点、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我就先介绍这儿。希望各位来宾、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对我们这个《意见》的出台和实施,给予广泛的宣传报道和有力的媒体监督,促进全省法院工作深度融入振兴发展、全力服务振兴发展之中,为加快龙江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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