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领导分工的通知(20110516)

发布时间:2013-02-05 02:43:53

蚌埠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蚌政〔20117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周春雨同志  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主管编制、财政、审计、监察工作。

  张孝成同志  负责市政府的常务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物价、招投标、统计、金融、企业上市、投融资管理、信访、民族宗教、目标管理、政务督查、政府法制、仲裁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协助负责编制、审计、监察工作。

  分管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统计局、物价局、金融办、投融资管理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局、信访局、民委(宗教局)、法制办、仲裁委、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市政府咨询组、城投公司、蚌投集团、经济开发区。协助分管编办、审计局、监察局。

  联系人大、政协、统战、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金融单位、上海铁路局蚌埠办事处。

  江  娅同志  负责全市大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及管理方面的工作,具体负责城乡规划、住房建设和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住房公积金管理、地震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分管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交通局、地震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刘  亚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民政、国家安全、救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明创建、应急管理、三农工作、防汛抗旱、水利、林业、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分管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人口计生委。

  联系法院、检察院、武警支队、消防支队、文明办、老龄委、气象局、淮委、省水科院、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省怀洪新河河道管理局。

  秦  武同志  负责商贸流通服务业、外事侨务、旅游、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工商国企改革(商贸部分)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分管商务局、粮食局、供销社、外办(侨办)、台办、旅游局、工商改革办(商贸部分)。

  联系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盐务管理局(公司)、工商联、侨联、中石化蚌埠分公司、中石油蚌埠分公司、中储粮蚌埠库、中糖公司。

  操龙灿同志  负责自主创新、科技、工业经济、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国企改革(工业部分)、招商引资、邮电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分管科技局、创新办、经信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改革办(工业部分)、招商局、高新区。

  联系科协、烟草专卖局(公司)、邮政局、蚌埠无线电管理处、电信蚌埠分公司、移动蚌埠分公司、联通蚌埠分公司、总工会、供电公司、驻蚌科研院所。



  杨宏春同志  负责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体育、人防、残疾人、档案、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分管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育局、人防办(民防局)、市政府新闻办、残联、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驻蚌部队、团市委、妇联、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驻蚌院校。

  林  红同志  协助负责环保、商务、招商引资、电子政务、目标管理、政务督查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协助分管环保局、商务局、招商局、行政服务中心。

  秘书长  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驻外办事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对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负责人,按上述分工作相应调整,不另行文。

  市委行文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由市政府领导担任负责人的,亦按以上分工作相应调整。









                      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领导分工的通知(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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