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方外女性之诗

发布时间:2020-06-16 23:18:40

唐代方外女性之诗

作者顾农

作者机构扬州大学文学院

来源文史知识

ISSN1002-9869

2009

000

008

页码120-125

页数6

中图分类I207.22

正文语种chi

摘要唐代的妓女以卖艺为主,卖身虽亦或在所不免,却是次要的。“娼”、“妓”这两个字,本作“倡”、“伎”,指有歌舞技巧的人,古代倡优不分,男女兼有,后来才集中到女性身上。曾经有人怀疑,在纳妾属于合法的古代,为什么还需要妓女的存在。一位外国性学家说得好:“道德意识浓厚的中国丈夫仍然经常出入妓院.但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去妓院的重要目的并非为了性交,而是为了获得松弛和宁静,享受美酒佳肴,音乐歌舞.如果需要的话才在那里‘过夜’。”(蕾伊·唐娜希尔《人类性爱史话》,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96—97页)唐朝的情形大抵正是如此。

唐代方外女性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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