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发布时间:2018-09-01 20:05:42

清丰县行知学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各水处室、各年级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现根据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杰  
    副组长:周升才 李秀江 汪东盛 
      员:张德厚 程元鑫 王晓芳

关志远 许俊彦 段河林

黄姗姗 武莎莎 齐晓丹

于艳蕊 关志莹 杨建广

骆健 朱进彬 刘怀鑫
           
    行知学校扫黑除恶联系电话:5300333 18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二类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5、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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