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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9 16:50:34


《蒙阴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0716日,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蒙阴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填报内容等说明: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摸清我县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其变动情况,开展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国办发〔201582号)和《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国统字〔2018220号)的要求,按照《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以下简《县级编制制度(试行)坚持边改革实践边总结经验,逐步完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摸清我县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编制土地资源账户、林木资源账户、水资源资产账户、矿产资源资产账户,圆满完成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内容和范围
这次试点的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根据《试点方案》,采集基础数据,编制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探索弥补数据缺口的方法,理清实现100%填报率所需条件,建立自然资源存量及变化统计台账,填报相关指标。
土地资源资产负债表主要包括土地资源存量及变动情况、耕地质量等别及变动情况;耕地、草地质量等级及变动情况。
林木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天然林、人工林的蓄积量和单位面积蓄积量;
水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情况,水资源存量及其变化情况;
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主要包括固体矿产、石油天然气资源期末期初存量及变动情况。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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