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未超过70%企业不再为他们缴医保
发布时间:2012-08-31 14:28:09
发布时间:2012-08-31 14:28:09
退休职工未超过70%企业不再为他们缴医保
本报讯 昨日,市人社局出台新政策,即日起将参保单位的退休职工占在职职工的比例由原来的“超过35%”调整为“超过70%”。这一政策的调整,将为参保单位企业减轻缴费负担近3亿元。
据悉,此次调整是为了减轻参保企业缴费负担,促进企业经济良性发展。按照2003年《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统筹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当参保单位的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5%以上的,企业将为超过的每位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今,新政策将该调整为“超过70%”,意味着参 保单位的缴费负担减少了一倍。
比如,一个参保企业有在职职工100人,退休职工人数有55人,按照以前的政策,企业就必须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7%,按月为超过 35%以上的20位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调整到“超过70%”后,该企业退休人员因未达到70%的比例,政府就将为55名退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全 部“买单”,参保企业就节省了这部分支出。
市人社局副局长王安石称,由于我市是老工业基地,关闭、破产、解体和改制的各类企业众多,加之人口老龄化进展加快,一些退休人员多、效益差的老 企业缴费负担较重。新政策的出台,受益企业有3200多户,涉及45万余人。其中,有1200多户企业,由于退休职工占在职职工比例未超过70%,将不需 要再为退休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总的算下来,新政策的调整将为参保单位减轻缴费负担近3亿元(主城近2.3亿),其中企业将减负超过2.5亿元。”王安石介绍,这一举措不仅为参保单位减轻了负担,还为我市探索退休职工医保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逐步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迈出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