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余辉等41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 20: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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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余辉等41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成府人[2017]31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18
【实施日期】2017.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余辉等41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成府人〔2017〕3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2017年7月17日市政府第161次常务会议决定:
余辉任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赋任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成都市正局级);
常晓阳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楼民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杨晓红任成都市监察局巡视员;
薛志勇任成都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巡视员;
张保国任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巡视员;
马良乾任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巡视员;
王建民任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巡视员;
马力任成都市公安局巡视员;
黄晓兰任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巡视员;
李初元任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巡视员;
蔡冀川任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巡视员;
张子祥任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巡视员;
李琦任成都市水务局巡视员;
丁鹤任成都市水务局巡视员;
汪超英任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