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师德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0-04-26 2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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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师德负面清单
1.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和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违反宪法原则和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及校园活动无关的事宜;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推荐、诱导学生加入非法组织;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各种商品;
6.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猥亵、性骚扰学生;殴打辱骂、体罚学生,或者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打击报复学生;以利益、奖励、升学、就业、留校任教等多种目的引诱、胁迫学生建立恋爱关系;
7.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研究经费,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或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11.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颠倒是非、捏造事实,向学校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不实的内容和不存在的问题;
12.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