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十八大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3-19 21:17:4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1112日下午闭幕。为期4天的全会听取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1]

201310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十八届二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工作,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1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

这份文件集中了中共全党和各方面的智慧,将成为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标志着从1978年开始的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开放,进入到新阶段。

1主要内容

1、启动“单独”二胎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提高国企上缴公共财经比例,2020年提高到30%

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3、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4、探索实行官邸制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5、军事方面,减少非战斗人员和机构

优化军队规模结构,调整改善军兵种比例、官兵比例、部队和机关比例,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

6、各级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的提名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7、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8、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

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9、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探索建立以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10、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

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1、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追究。

12、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制度

适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13、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

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

14、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15、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 解决一考定终身

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16、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全面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17、房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18、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19、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抵押转让使用收益等权利

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

20、国企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21、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事项企业员工持股。

22、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23、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

24、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中小型银行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25、取消以药补医 理顺医药价格

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

26、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27、提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3]

2媒体解读

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是历史赋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历史使命,也是本次会议的最大看点。从12日发布的公报看,本次会议针对经济、政治、社会等6大领域改革进行了全方位的部署,其中多领域的改革力度及深度有望突破以往。与此同时,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呼应了此前舆论呼声,使人们对即将发布的改革决定全文充满期待。

总目标

公报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看来,上述提法为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总目标作出了明确定位。

“治理体系关乎各方面制度的完善和与时俱进,治理能力则是指执政党和政府如何在保持较小成本的同时跟上时代要求。”汪玉凯指出,这对新时期执政者提出了更为宏大的命题。

决定性作用

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这不同于此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表述,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看来,这彰显出决策者社会主义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市场化”导向的坚决态度。

惠及全体人民

发展的目的是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不仅涉及“做蛋糕”,更关乎如何更好地“分蛋糕”。这就要求执政党及政府如何在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同时,通过全面深化的改革,使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生根开花。

党的领导

全会重申,坚持党的领导是新时期推行改革开放“最重要的前提”。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会议决定,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决定性成果

全会要求,在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上世纪90年代,邓小平说我们再过30年可能制度上就要定型,实际上老人家说,比如到2020年,我们可能要有一个现代的体制、现代的国家,所以这次会议也说我们努力的方向就是要有一个定型的制度。”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表示。

国有经济主导

针对各界热议的国企改革,全会明确,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这次会议明确提出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周天勇指出,“正是因为活力不足影响了国企控制力和影响了的增强,下一步,将在增强创新能力等方面着力提升。”

现代财政制度

会议提出,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这意味着,继上世纪90年代分税制改革之后,新一轮大规模财税改革呼之欲出。

社会治理

与此前多用创新社会管理相比,此次会议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在国家行政学院社会管理学部副主任马庆钰看来,相较于管理,治理倾向于强调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公共事务,一字之差,代表执政党一种执政理念的转变。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会议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联系到全会提出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表述及此前相关环保政策执行中遭遇的困境,分析指出,下一步,相关环保政策执行力度有望加强。[4]

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十八大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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