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复函

发布时间:2018-12-28 11:01:56

政审复函

XXX有限公司委员会:

贵单位《政审函调证明信》已收悉。现将XX同志爱人母亲XXX同志的情况证明如下:

XXX,女,汉族,19681月出生小学文化家庭出身:农民。20105一直在我公司工作。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从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从未修炼“法轮功”,政治上清白。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现实表现良好。无其他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特此证明

XXX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十

政审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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