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发布时间:2022-12-30 06:21:22

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为指导佛山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规》本次《总规》包括市域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范围如下:1〕市域:佛山市行政辖区,包括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五个区,总面积为3797.72平方公里。2〕中心城区:包括禅城区行政辖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和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原罗村街道行政辖区、顺德区乐从镇行政辖区,面积为361.66平方公里。本次《总规》的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规划编制的依据如下: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与文件2〕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广东省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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