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控烟工作制度和措施

发布时间:2014-01-03 14:33:37

红寺堡区第三中学学校控烟工作制度和措施

为进一步夯实“为每一位学生的生命成长奠基”的办学理念,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深入落实,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长:王晓龙

副组长:李学宝 马晓岚 苏玉贵

员:暴怀勇 马焕龙 张嘉炜 王冬华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由王冬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办公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教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办公室、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室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总务处负责教学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教学支部负责单月检查,学生支部负责双月检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即日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红寺堡区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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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控烟工作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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