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申论真题样卷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8-10-15 09:35:05

2018事业单位招聘试卷(申论)

一、给定资料

1.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1421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车厢内禁止饮食,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这一规定激起了争议。

“整个车厢都是早点的味道,难闻!”19日上午,北京的早高峰期间,记者在地铁站听到不少这样的抱怨。

730分,记者来到地铁5号线天通苑站。短短5分钟内,就有7名乘客拎着早点走入站台是。从最后一节车厢往前走,仅四节车厢内就有近10名乘客在吃着早餐,煎饼果子、大饼鸡蛋、汉堡,飘散的味道“轮番登场”。

地铁12号线的情况也是如此。在12号线车厢内,没有禁止饮食的标志,而在4号线列车内,每一节车厢都帖有禁止饮食的标志。

“每天坐地铁上班最痛苦的就是闷在各种气味里,大蒜味、油味、肉包子味……更难受的是还搭配令人发指的‘啧啧’声!”对网友“金小金腰酸背痛腿抽筋”来说,车厢内禁止吃东西简直就是梦寐以求的事情。

“地铁、公交的空间密闭、人员混杂、空气不流通,容易成为细菌、病毒的温床。在这种环境下吃东西,不仅影响别人,对自己的健康也没有好处。”在某高校上班的王彩霞则从卫生的角度,说明禁食的必要性。

北京市交通委工作人员还提示被忽略的隐患:食物残渣、液体等洒落到地上容易导致人员滑倒,残渣还易滋生蚊蝇,引来蟑螂和老鼠等,老鼠一旦咬断电缆就会造成通讯、信号中断,影响行车安全。

网友“奈奈”则无奈表示:“我也不愿意啊。如果可能的话,我也想在家吃早餐,但耽误了上班,老板能答应吗?答案当然是‘NO’。”

在中关村上班的王先生,同样每天都要乘坐地铁上下班,他表示:“不能因为这是公共场合,就剥夺我吃东西的权利。”

“不应该把规定定死”,这是许多上班族的心声。“早上在地铁内吃个面包也不行吗?上班赶路的人伤不起啊。”

草案中对禁食“一刀切”、未作细分的规定,也让不少乘客难以接受。“在地铁内吃糖果、巧克力,喝饮料并不会有多大影响。”不过他们也表示,吃东西的人要自觉,不能随手丢弃垃圾,更不能影响别人。

“禁止乘客在地铁内饮食,这个规定缺乏立法基础,而且执行起来也有困难。”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董文勇认为,可以倡导地铁内禁食,但不宜通过立法的方式促成。

董文勇介绍,饮食是公民的本能需求,通常不应受到干涉。而且,地铁高峰期如此大的人流量,有限的执法力量能否确保禁令的执行,也是一个问题。如果有法律却得不到落实,反而会降低法律的权威性。“因车厢内进食而影响别人,在我看来还是属于个人道德的范畴,不宜用法规强制约束。”

容易被忽略的是少数群体的特殊进食需求。“比如,低血糖病人如不适需随时就餐,这样的行为是否也要一并禁止?”董文勇举例说。2012年湖南长沙市在制定相关规定时,草案也曾写有地铁内禁止吃东西,违者面临最高200元的罚款,但在修改稿中被删除。理由是鉴于公众对“在付费区及列车内饮食”是否得当无法达成一致,故将该项内容调整到乘客守则中,不再列入条例。

因此,董文勇建议,应该在加强公民道德素质教育的同时,明确对此类行业的“不提倡”态度,可以在地铁车辆及站厅内设立“请勿在车内饮食”的劝导性提示标识,倡导文乘车行为。

2.多元社会的舆论场中,热点多、槽点多,几乎每天都有不同意见的碰撞与交锋。很多时候,争论只是源于一种“‘对’与‘不对’的不兼容”——每个人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模糊了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间的边界,自然一时之间难以达成定论。近期,三亚处罚裸浴、北京拟罚地铁进食所引发的讨论,便属此类。

关于裸沪,四川洪雅县一个“天体浴场”的开张,在2002年即引发“风化之争”,多年未绝。而此次三亚禁裸,在法律上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相关条目,道德上则是诉诸传统——“裸晒、裸泳行为与中国文化传统不相符”。违法必究,这自然没啥好争,但人们在道德层面就此展开的一些议论,颇耐人寻味。赞成禁裸者以实例为证:魏晋刘伶是公认的狂狷之士,常于屋内裸饮,便遭时人所讥,更不要说大庭广众之下赤裸身体招摇天下。一些主张现代权利者则不以为然,有执论者就认为,时代不同了,“不穿是我的权利,不看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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