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庆祝新中国人民

发布时间:2019-03-22 06:1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庆祝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60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新政办发[2010]127号【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0.06.01【实施日期】2010.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庆祝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60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2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定的《自治区庆祝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60周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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