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8-09-16 14:05:25

儿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开展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

2、要教育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医风,严格遵守卫生局颁发的《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建立医德考核评价制度及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监督管理系统。

3、加强科室门诊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针对儿童疾病常发病急,病情变化快,症状不典型,易发生交叉感染,而且缺乏自诉病情的能力,检查不合作等特点,因此,除健全完善全院共性的各项规章制度外,应注意加强以下几点:

(1)诊断耐心、细致,治疗及时、恰当、有效。

(2)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3)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儿童保健,搞好卫生宣传教育。

(4)儿童的健康情况,有很强的社会性,因此,应注意与社会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取得社会的支持和协作。

4、抓好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正确处理差错事故,认真吸取教训。

中医科工作制度

1、中医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中医门诊工作。

2、中医门诊病员的诊断、治疗应突出中医特色,按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应用传统方药。

3、中医出开展门诊医疗工作以外,还应担负中医会诊,中医教学任务,并帮助其他科室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

4、各科应根据不同病种,积极应用中医用药,取中西医之长,采取辨证与辨病相结合,中药与西药相结合,不断提高治疗效果。

5、自己弘扬中医特长,如针灸、推拿、男科、妇科、皮肤科,方便群众就医。

6、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

7、对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病人交待清楚。

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在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例,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的采取诊治措施。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妇科工作制度

1、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在科室副主任和科护士长协助下,对全科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各级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和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防病和计划生育知识。门诊和各个岗位,都应对病人和家属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询问、检查,力争早诊断,早治疗,早日痊愈出院。

3、在一般检查治疗方法能诊治的情况下,不开特殊检查,不开大处方,节约患者医疗费用,对疑难病例,应通过共同会诊讨论和必要的设备检查,早日确诊,恰当治疗。

4、科主任每周上门诊一次,大查房一次。除检查指导工作外,重点检查疑难病人的诊断、治疗工作,并组织全科医生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

5、各组组长(一般为副主任医师)负责本组医生的工作安排,指导、检查本组医疗工作,随时组织组内人员抢救危重病人,必要时向主任汇报。

6、主治医师每日带领下级医师查房一次,主持或指导住院医师对本组病员进行治疗或手术,有困难时请示科主任。

7、实习进修医师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一定的工作,未经许可不能单独进行医疗或手术。

8、科主任委托有关医师负责排班,安排进修实习生的教学、考勤等工作。被委托同志应切实负责并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工作。

9、各级医务人员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医院和科室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岗位工作,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各种失职和差错事故,将按规定进行批评教育以及处罚处分。对医疗教学科学研究做出突出贡献者,将在科室表扬或报医院表扬奖励。

10、全体医护人员应该为医清廉,不搞不正之风,并互相监督,及时举报违章的人和事。

11、门诊工作:门诊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热情接待病人,认真细微诊治,耐心解释,在工作忙碌情况下,也要认真写好病历记录,对急重病人优先诊治,有困难时请上级医师指导,以减少或避免误诊误治。

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9、器械更换液每周更换2次。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处理。

药房工作制度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

二、在处方配对前对其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带更正后在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和本院规定的实施规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须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必须按照处方要求单独领包和声明清楚。对须药房人员临时炮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必须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的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必须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薄,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必须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儿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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