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17:45:16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文字号】市政发[2012]79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8.17

【实施日期】2012.08.1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7)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市政发〔2012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0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57号)要求,切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明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状况,维护农村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但是,有些地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滞后,登记发证率低,导致产权不清、面积不准、权利主体不明、土地利用不合理和耕地浪费等问题,这与中央的要求和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因此,各级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

二、完善办法,规范程序,强化成果应用

(一)完善相关政策,加快地籍调查。各级政府要围绕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土地确权、争议调处、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创新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