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关于爱心驿站建设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12 21:39:46
发布时间:2018-11-12 21:39:46
2018关于爱心驿站建设的工作方案
努力解决好有需求的社会公众在生活中遇到的的实际困难,号召全市各界爱心人士,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关于爱心驿站建设的工作方案,快来看一看吧。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进一步关爱户外工作的劳动者(交警、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城管、快递员、送餐员),及老弱病残孕、走失儿童、考生等需要特殊关爱的群体,努力解决好有需求的社会公众在生活中遇到的的实际困难,号召全市各界爱心人士,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设立爱心驿站,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解决好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饮水、吃饭和休息等问题,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深入推进“满天星”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为打造草原雷锋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建成小康通辽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浓厚氛围。
设立范围和数量
各旗县市区主城区范围的主次干道、街巷,原则上每1000米设置1个爱心站点。
设立原则
采取“自愿申报,实地考察,合理布局,统一标识,属地管理”的原则。
设立办法
向社会各界发起关爱户外劳动者倡议,动员沿街商家、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优先选择现有的公共服务场所,如学校、银行、电信、邮政、保险、商场、宾馆、饭店、超市等沿街单位的服务大厅或沿街走廊、门店等,设立关爱劳动者爱心站点。
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9月10日-2018年10月10日)
向社会各界发起倡议,充分利用新媒体积极营造关爱户外劳动者的氛围,征集爱心站点。各街道社区于10月10日前将征集的爱心站点和可利用的环卫设施统一汇总报各旗县市区文明办和开发区宣传文化旅游工作部。
2、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0月15日—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