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22 06:33:07

K2MG-E《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管理与业务能力提升》练习与答案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实习工作,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实习,应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实习必须遵循技能培养和能力形成的规律,循序渐进,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生实习,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的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教学实习应结合课程内容,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利用校内实验室、仿真模拟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学生边学边练,提高技能。顶岗实习安排在第三学年,要组织学生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锻炼。第四条实习教学计划是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实习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要求,与用人单位、实习单位共同协商制定出本专业实习教学计划。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实习教学所要达到的总目标(目的)、各实习环节(或类型)、课题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地点、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实习的具体教学组织形式和教1
K2MG-E《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管理与业务能力提升》练习与答案学计划安排,事先以实习任务书的形式下达给实习学生。第五条学校要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使之适应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学校要多渠道增加对实习设施和设备的经费投入,骨干专业在校内要拥有数量足够、设施完善的实验实习场地(车间)或教室,实习开出率不低于95%;在校外应有能够为所设专业的全体学生开展上岗实习的基地。其他专业亦应有足够的校内外实习基地。校内实习场所及设备要专人负责,建立帐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实习设备的完好率,随时满足教学需求;校外应按专业教学需要,建立与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等实习教学基地;实习教学基地要保持长期性、稳定性。第六条教学实习由学校组织管理,顶岗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学校要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统一组织,安排学生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管理规范、遵守法律法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好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实习;要选派有经验的教师和实习单位人员共同负责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教学实习不允许学生个人自己选择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学生如需自己选择实习单位,须经所在学校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七条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保障实习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学校组织实习的对象,必须是已满16周岁并取得职业学校学籍、身体健康的学生,严禁学校组织未满16周岁的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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