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领导

发布时间:2019-03-06 12:27:37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吉政办函[2015]140

【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4

【实施日期】2015.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1514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蒋超良 省长

副组长:马俊清 副省长

房 俐 省委秘书长

隋忠诚 副省长

成 员:李福春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兼)

林 君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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