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03-30 16:56:37

澄政发〔200971

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市各办局: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为加快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提供制度保障,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08359号)要求,现就在我市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省“到2010年底,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制度,基本建立责权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梳理、审核、确定和公开行政权力项目,编制、固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划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到2009年年底基本形成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力争整体建设水平走在全省的前列。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权力项目的梳理、公开、运行和监督。

(二)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所产生的非涉密信息都要实行公开。

(三)全面监督原则。对所有行政权力的网上运行进行全过程网上实时监察监控,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四)便民高效原则。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畅通沟通渠道,降低办理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五)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信息共享,节约建设成本,统筹推进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各职权行使机关要从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依法对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权力的类别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权力名称、行使依据、办理流程、承办部门及人员等相关信息,汇总后报市法制部门审核确认。

(二)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各职权行使机关要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等项目编制流程图,经法制部门审核后,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中全程固化。个别不能进行电子化运行的项目或自建业务系统的,报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后,在网上反映办理人员、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和办理结果。

(三)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经市法制部门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列入市级行政权力管理数据库,数据库中行政权力目录下的静态信息,除集中清理审核的内容外,其他信息由各职能部门通过网上远程维护的方式,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时间要求自行补充完整。行政权力的调整应当在机构职能调整确定后20日内完成申报,市法制部门10日内完成审核和行政权力数据库的调整,活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前一个月内完成以上程序。

(四)建设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信息系统。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按照全省统一规范标准和确定固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业务系统和行政权力电子监察、法制监督系统。尚未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信息系统的部门,原则上直接利用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实现行政权力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部门自建的信息系统应按照规范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并接入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实现关键流程数据的共享。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网上政务大厅”:按照统一的规范要求,集中建设“网上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大厅”要实现行政权力信息全面公开。即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包括权力主体、程序、依据、标准等静态信息和办理动态信息,应在“网上政务大厅”实时显示。部门自建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应按照全省统一规范标准进行修改完善,通过标准接口实现与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的实时信息交换,确保办理动态信息及时公开。

行政权力业务系统:实现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过程从网上办理,使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在网上审核材料、填写意见、制作文书、作出决定;实现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在受理和办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补正、暂停、退回、多项处罚并案等各种操作,并记录异常操作理由;对超过规定办理时限的能进行自动提醒,对超越法律、法规限定及自由裁量限定的处罚决定能进行控制和提醒;具备流程合法性检查、材料完整性自动审查、各岗位操作痕迹保留、存档材料打印功能;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均应向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报送,并在业务系统中至少保留三年。

行政权力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开发全市统一的网上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实现信息采集、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绩效评估、异常处理以及实时报送等功能,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监察,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进行监督,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四、工作步骤

(一)清理审核阶段。各部门要在前一段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的基础上,编制行政权力公开目录,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的规则。

(二)建设实施阶段。按照无锡市的统一要求,确定我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进度和具体措施,制订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和技术实现框架方案。按照由点到面全面推开、先粗后细逐步完善、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业务系统和行政权力网上监察、法制监督系统相互协调、齐头并进。确保到 200912月底前建成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行。

(三)完善提高阶段。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在做好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增加接入单位覆盖面、丰富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要结合我市实际,开发具有我市特点的应用服务项目,迎接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的正式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建立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信息办、财政局、编办等部门组成。各部门职责如下: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等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调研、实施方案和相应信息系统标准的制订、各项目的具体实施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市监察局负责行政监察信息系统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制订绩效考评标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市法制办、市编办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的清理、审核、公开目录和运行流程的编制、备案和清理工作的培训等工作;市信息办负责电子政务基础网络的优化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和协助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好各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标准制订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各项经费的落实。

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注重制度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制度,逐步形成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组织公众对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评议,定期公布评议结果。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各职能部门要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总结推广,要严格工作考核,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

主题词:行政 权力△ 公开运行 实施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422印发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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