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主要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20-11-15 08:50:45
发布时间:2020-11-15 08:50:45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主要部门职责
市国土房管局主要部门职责
办公室 |
政策法规处 |
负责人:陈春 (一)宣传贯彻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规划管理处 |
负责人:林国斌 (一)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和报批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土地资源管理处 |
负责人:周效锋 |
土地利用处 |
负责人:张志强 |
房地产权籍处 |
负责人:刘远春 一、负责全市房地产登记、土地调查和地价管理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房地产登记、土地调查和地价管理政策、技术规范以及实施方案; 三、负责对全市房地产登记系统建设进行指导; 四、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簿的管理和土地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市登记发证交易中心、地籍管理中心、土地登记中心、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的房地产登记业务、土地调查、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等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六、负责承办报市局审批的房地产登记事项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土地确权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地产登记的统计分析和各类房地产权属证书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城镇地籍调查以及土地利用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工作; 十、负责建设用地验收工作; 十一、负责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地价监测和地价指数的制定、公布以及土地使用价格确认工作,负责土地评估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土地估价师的考试、培训、继续教育以及土地估价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市土地估价协会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外产、代管产的日常管理,以及处理一、二批私房社会主义改造、华侨房产、宗教房产、港台房产的历史遗留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