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02 06: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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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大韩民国教育科学技术部2008-2010年教育交流备忘录,中韩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根据协议,2010年中方拟选派不超过13名留学人员赴韩学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IT电子、电子游戏、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韩国优势专业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硕士研究生:24个月
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实际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规模:不超过13人
三、资助内容
本项目录取人员在韩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约90万韩元/月)、学费、一次性安家费(约20万韩元)、学术补贴(一年两次,每次约21万韩元)、论文印刷费(不超过50万韩元)、医疗保险及语言培训费均由韩方承担;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国际往返旅费。
四、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申请人应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截至申请当年7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岁;至迟于2010年7月前取得硕士学位、尚未就读于博士课程者。
3.语言要求
留学语言为韩国语或英语。韩国语水平应达到韩国语能力考试5级以上;英语水平应达到韩方大学入学邀请,并在邀请信中明确。
注:韩国语成绩达到5级以上且获得韩国大学院入学通知书者,可直接进入博士课程,留学期限为36个月;
无韩国语成绩者或韩国语成绩未达标(5级以上)者,需提供上述英语成绩证明,并进入韩国教育振兴院指定韩方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韩语培训,培训期间可再行申请韩方大学院入学通知书。留学期限为48个月(12+36)。
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时,受理机构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3.申请材料
①中文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所在单位的正式推荐公函(应有文头、文号、公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3)《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其中(2)及(3)在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打印签字后提交。
以上申请材料请于2010年3月25日前寄(或送)达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事务部。
②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固定格式申请表格及外方提供项目招生简章(英)将在韩方正式照会我方后在此提供下载。以下为2009年提交材料清单,可参考使用。
(1)韩国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表(固定格式);
(2)护照照片2张(请用信封装好,并注明姓名)
(3)签订誓约书(固定格式);
(4)自我介绍essay(固定格式);
(5)学习计划(固定格式);
(6)推荐信(固定格式)由最终硕士毕业院校校领导或指导教师用英文/韩文填写,请出具两份;
(7)健康诊断书(固定格式)须由各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填写(国际健康证明无需提交);
(8)学位证明:申请硕士课程:学士学位证明及英文翻译件
申请博士课程: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证明及英文翻译件
应届毕业生在申请项目时未获得学位证和毕业证者由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出具中/英文预毕业证明;(并在七月份取得正式毕业证书后补交)
(9)成绩单:申请硕士课程:本科期间英文成绩单
申请博士课程:本科及硕士期间英文成绩单
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研究生院或档案馆的公章;
(10)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11)韩语或英语相关外语水平证明;
(12)护照有效页复印件
(13)韩方大学邀请信(如已获得,邀请信中需明确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
※ 注:以上申请材料务必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申请韩方接受院校时使用。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逐份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并在右上角注明原件及复印件),请勿使用装订器装订,使用小夹子夹好即可。
(外文材料提交时间待定,基金委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请注意查收。)
六、评审、录取办法
本项目实行差额选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预计将于2010年6月公布。最终录取结果以韩方通知为准,预计在8月初。此项目统一派出时间为2010年8月26日前。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1.韩国语成绩达标,且获得韩方正式入学通知者,可直接进入韩国高校研究生院攻读博士课程,留学期限为36个月;韩国语成绩达标但未获得韩方大学邀请信者/韩国语成绩未达标者,赴韩后须在韩国国际教育振兴院指定的大学进行为期6-12个月的韩国语语言培训,培训期间可申请入学。
2.留学人员须在8月26日前赴韩,具体派出日期以韩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八、注意事项
1.关于申请资格:
硕士项目:本科应届毕业生;
博士项目: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不包括高校在职人员及定向委培人员)。
2.网上报名时须填写国外导师情况,鉴于该项目特殊情况,如未联系到导师建议可填写“待定/abc”。
九、联系方式及材料邮寄地址
联系人:朴美琴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mqpiao@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委(100044)
十、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 时 间 | 程序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09年11月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 |
2 | 2010年2月20日-3月20日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各校整理申请材料并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3 | 4月-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 | |
4 | 6月初 | 确定候选人 | 向韩方提交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 | |
5 | 8月初 | 公布录取结果 | 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确定奖学金落实结果;留学基金委向所在单位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 | |
6 | 8月中旬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
7 | 8月底 | 统一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 |